温州出台家政专用经费管理办法 首次来温的家政人员有路费补贴

温州网 2020-06-18 08:15:00
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家政服务点”,在试点期间每年给予3万元(含)以上的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

  温州网讯 去年,温州入选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名单。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出台《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区(洞头区除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经费(以下简称家政专用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开始执行。

  《管理办法》内容涵盖了从来温补助到持证上岗等各个环节,覆盖从家政人员到社区服务点、企业等各类相关主体,家政专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家政产教融合基地建设补贴、家政企业培育补贴、家政人员配套补贴、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家政人员临时住宿补贴以及其他支出。

  其中,《管理办法》明确,对符合相关条件且验收通过的“家政产教融合基地”,创办初期每家给予一定的家政产教融合基地建设补贴支持,此后在试点期间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支持开展家政试点工作,且在员工制企业经营模式、培训家政人员、持卡上门服务、免费体检、社区网点建设中作出有益探索并取得成效的家政企业,符合相关标准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培育经费补贴。

  对建立诚信档案并持家庭服务信息卡的家政人员给予补贴,其中包括为家政人员每人每年免费提供价值不超过200元的基本体检项目以及价值5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补贴。为非温户籍的家政人员提供300元(浙江省)、500元(华东地区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800元(其他地区)的首次来温就业路费补贴。

  对验收合格的“社区家政服务点”,在试点期间每年给予3万元(含)以上的社区家政服务点补贴;在试点期间给予家政人员每人每天50元的临时住宿补贴,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诸葛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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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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