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一破产老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被刑拘后傻眼了

永嘉法院 2020-11-19 10:08:10

  温州网讯(通讯员 永法) 被抓捕归案后,一下子履行了7起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刘某经营的鞋业制造公司成立于2012年,登记注册股东为刘某及其爱人单某。后公司经营不善,欠下了不少货款、快递费与公司雇员的劳动报酬。

  2018年12月,公司职工杨某、赵某二人向永嘉法院提出对该鞋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3月,法院裁定确认二人享有2.8万余元债权。

  然而,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既未向破产管理人交付现金,也未移交财务账册、经营资料。经审查,某鞋业制造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也无可供分配的财产,2019年3月,法院裁定宣告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在此过程中,杨某、赵某二人均未获得任何受偿。

  债权人杨某、赵某认为,股东不移交财务账册、经营资料的行为使自己权益受侵,二人遂起诉到永嘉法院,要求股东刘某夫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6月,法院判决支持了其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刘某、单某共同对鞋业有限公司所负原告赵某、杨某的2.8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刘某夫妇未如期履行义务。2019年8月,经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宝马轿车并责令其交出,但刘某以该轿车以抵债给他人为由拒不交出车辆,也不申报具体财产情况。经办人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与其沟通还款事宜,但其在电话中敷衍了事,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前来法院积极达成执行和解。虽然法院已将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收效甚微,执行一度进入僵局。

  据统计,刘某在永嘉法院共涉7起案件且均已进入执行程序,共拖欠货款、快递费、运输费总计87584元,拖欠5名公司员工劳动报酬总计5万余元。

  今年,法院再次对被执行人刘某支付宝、微信支取流水发起查询时,发现其在 2019 年8 月1 日至2020 年7 月30 日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分别支取862738.15 元、120689.93 元,其中2020 年2 月至7 月通过微信支取达14 万余元,均未用于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又未向法院报备。于是,永嘉法院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刘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侦查。

  2020年7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刘某知晓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立即在当天联系了全部债权人,提出还款方案与他们达成和解,并快速通过家属凑钱支付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在法院的7起执行案件。

  虽然刘某在归案后积极筹措还款,但刑事责任仍然不可避免。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结合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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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邓欢欢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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