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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妇女恋上小男友 分手之后打官司讨债

2013年01月09日 07:16:20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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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周刊24期】河南兄弟温州街头勇擒毛贼收到“提醒”引深思

  温州网讯 通过网络相识,年龄相差17岁,这场姐弟恋维持3年后告终。分手后,女友将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2.7万余元,日前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审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最后经法官调解,女方同意男方分期偿还借款。

  阿丹(化名),今年42岁,瑞安人。阿锋(化名)是平阳人,今年25岁。2009年,在北京打工的阿锋在QQ上认识了阿丹,两人很投缘,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虽然旁人对他们的感情并不看好,但两人不管别人的看法,过着甜蜜的日子。

  2010年2月,阿锋说想做皮包生意,向阿丹借3万元钱。阿丹说,当时她想帮帮阿锋,就向亲戚借款3万元并交给阿锋。但事后,阿锋花光了3万元,并没有做什么生意。

  两人因此发生了纠纷,后来阿锋给阿丹写下一份保证书,承诺会好好对待阿丹,不辜负她,不欺骗她,今后两人好好赚钱还债。

  写下保证书后,双方口头约定,阿锋租住在阿丹的家里,每个月租金500元,并且每月偿还借款1000元。可实际上阿峰每个月的工资所剩无几。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吵闹,最后只能分手。去年2月,她到阿锋家中,要求其写下3万元钱的欠条,后来阿锋陆续还了2600元,再后来就不见踪影了。

  阿丹觉得阿锋欺骗了她的感情和金钱,于是将阿锋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剩余的借款2.74万元。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阿锋承认有此借款。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锋每半年偿还6000元,于2015年6月偿还完毕。记者潘贤群通讯员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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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姐弟恋


编辑: 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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