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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对楼下女邻居心生爱慕,竟当起“蜘蛛淫贼”多次潜入女邻居家中,以窃电脑、偷拍浴照胁迫对方与之“发生关系”,结果美人未抱得,反而要蹲班房。日前,龙湾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强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谭某,湖北人,28岁,离异,有一个3岁的女儿在老家。案发前来温务工,租住在龙湾区永兴街道一出租房。去年上半年,谭某暂住处楼下搬来一位年轻漂亮的女邻居。几番照面后,他对该女邻居心生爱慕。
为能俘获芳心,谭某不走“寻常路”,数次拉绳爬窗到女邻居家中,偷取笔记本电脑,安装摄像头,拍下对方洗浴时的裸体视频,以此要挟女邻居跟他“发生关系”。女邻居担心裸照外泄,佯装答应赴约。谭某满心喜悦等待女邻居时,被民警当场逮住。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又为以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妇女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强奸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记者 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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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偷拍 楼下 美女 浴照
编辑: 林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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