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万元一桌的“剩宴”,让人触目惊心;各种形式的公款浪费,败坏党纪党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严治“身边的腐败”,正成为全社会共识与行动。从今天起,“大家谈”将推出“如何狠刹浪费风”话题,问诊求方。欢迎广大读者、网友踊跃参加,剖析问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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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标准有待细化透明
北京东城黄陈锋
公务过程产生餐饮消费难以避免,该由公务员自己买单还是纳税人买单?如果采取公费报销,合理的人均报销标准是多少?对浪费和节俭的界定,必须有标准可循。
目前,不同层级的公务接待消费标准比较模糊。各级各部门基本都按照领导的意思办,究竟浪费了没有,尺度在领导手里。一些领导干部很有经验,做预算时尽量多要钱,与其到年底花不完上交余额,不如拿去吃喝。
管好政府部门的钱袋子,关键得在制度上做文章。让制度不“悬浮”,不“摆设”,更具操作性、严肃性。比如,在差旅费报销方面,《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在2007年1月1日即开始实行。减少公款浪费,在宏观上应当明确,公务接待费用不能超过总预算的适当比重,实行领导负责制;微观上,对于不同层次的公务接待,建议中纪委、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参考性的明细标准,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予以调整。
处罚需要“对号入座”
江苏东台殷国安
日前媒体曝光的“一桌公款吃喝竟达1.5万元”事件经纪委查明后,责任人被免职,1.5万元吃喝款被追缴。公款吃喝占“三公消费”中很大比例,整治了多年,文件发了几百个,实际效果却很有限。现在,有官员因公款吃喝而被处分,说明动了真格,应当叫好。
不过,再看新闻,发现处分依据其实并不充分。公款吃喝可能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属于“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但违反了该如何处分,《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中缺少明确且可以严格对照的标准,属于纪委部门自由裁量。
党纪政纪应减少弹性。公款吃喝如果超标,提供者或接受者该如何处分,当有明确标准。多花1000元怎么办,超过5000元、1万元如何处理,对号入座,才能处罚有据。
“公款吃喝”不妨入罪
湖北嘉鱼玫昆仑
“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整治公款吃喝浪费风,一些地方政府尽管采取了不少举措,但效果始终不理想。究其根源,关键在于在许多人眼里,公款吃喝算不上什么“腐败”,顶多只是违纪问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以致处罚、追究缺乏应有力度,不能触及公款吃喝者的痛处。
庞大的公款吃喝消费,挤占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损害了公众利益。实际上,把纳税人的血汗钱随便用于吃喝、应酬,与浪费和侵占公款无异。
杜绝公款浪费,仅仅采取处分、停职的方式还不够。建议公款吃喝入罪,把用公款乱吃乱喝以“挥霍浪费罪”入法,或按“贪污罪”论处,划出高压线,让动用公款乱吃乱喝者付出沉痛代价。惟有如此,才能健全惩戒、防范和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从根本上遏制公款乱吃乱喝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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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款吃喝 对号入座 领导干部 1.5 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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