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继公车改革、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因公出国执行新政之后,温州将从今年4月份开始推行“第四公”改革——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办公用房制度改革。
温州网讯 继公车改革、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因公出国执行新政之后,温州将从今年4月份开始推行“第四公”改革——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办公用房制度改革。
根据市委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属于国有资产的办公用房由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商品化供应,多占多交费,节约归己。
办公用房商品化供应,多占多交,节约归己
根据《意见》内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国有资产产权将全部由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统一接收、管理,实现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并按市场方式建立收费关系,进行商品化供应。也就是说,某个部门要用房,得向机关后勤发展中心租。市财政局将根据部门单位的工作性质和需要,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下拨相应的“办公用房使用费”。
各单位按标准用房,按规定交费,多占多交,节约归己,即若超出核定标准,超出部分的使用费需单位自行承担;若少于核定面积,多出来的“办公用房使用费”可留为己用。市机关后勤发展中心收了各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费”,上缴市财政专户,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标准及缴费标准正在起草。
市场化运作,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对于接收的办公用房,将利用市场手段进行分类处置、市场经营,通过市场化的“资本运作”盘活资产。采取租赁、转让、置换、开发、拍卖等手段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目标。
《意见》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在资产移交过程中,拒不移交、隐瞒或转移国有资产的,将给予单位责任人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处有关人员介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存在面积不均等的现象。有些单位办公面积小,很拥挤;有些单位办公楼豪华,不仅造成公共资产浪费,而且还会增加保洁和能耗等成本。推行办公用房改革制度,就是为了抑制浪费现象,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将从豪华办公楼挤出来的钱,投入到民生项目中。记者 刘君眉
【新闻链接】给“三公”经费戴“紧箍”
去年,在“三公”经费改革领域,我市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逐一给“三公”经费戴上了“紧箍”,取得明显成效。
公务用车:
去年4月,我市下发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方案。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按其职务层级划分为7个车贴档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为300元。车补不计入个人工资,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用于市内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加油、保险、汽车维修等费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远程出差和重大应急用车,由市交运集团组建的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承担。6月24日,第一场拍卖开槌。
截至去年底,市级车改后费用较上年节约了18%。今年,公车改革的范围将逐渐向县(市、区)推进。
公务接待:
2012年5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要求“三严四禁”: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严格执行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禁止同城接待,禁止超规格接待,禁止经费超支。6月底,下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比如,规定标准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60元;陪餐人不得多于客人数;同城单位不得互相宴请;野生黄鱼、鲍鱼和鱼翅等高档菜,以及茅台和五粮液等高档酒,不得上桌;公务接待要逐月公示报告等。去年,市直单位月均接待费跟2011年相比下降约35%。
因公出国(境):
《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政,温州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不仅要提前审批,而且全过程要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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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 第四公 办公用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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