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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凯迪拉克”交通肇事顶包案 肇事者被判无期

2013年02月04日 17:27:55来源:温州网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核心提示:范某交通肇事后逃逸,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范某让朋友何某顶包,向公安部门提供虚假证言,最终骗局被揭穿。

  温州网2月4日讯(通讯员 倪祯子 记者 科特)范某交通肇事后逃逸,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范某让朋友何某顶包,向公安部门提供虚假证言,最终骗局被揭穿。近日,温州中院对平阳鳌江凯迪拉克交通肇事顶包案进行宣判,范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犯妨害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2年5月6日凌晨1时6分,范某与友人喝完酒之后,驾驶凯迪拉克搭载何某、胡某离开。在途经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南路“肯德基”前路段,与受害人叶某驾驶的宝马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范某怕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遂驾车逃匿。期间,范某驾车再次碰撞叶某的宝马轿车,将该车车尾顶住撞向街道边上的树上(经鉴定该车被损价值为人民币14.7756万元)。之后,范某仍驾车高速行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相继碰撞街道边上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及一只垃圾桶,随后在距离宝马轿车被撞点80米处的新河桥上碰撞骑自行车的赵某及行人方某,致方某落水溺死,凯迪拉克车也因撞塌新河桥护栏而无法前进。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方某系生前溺水死亡;被害人赵某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何某冒称自己是肇事车驾驶员留在现场为其顶包,范某另一朋友李某赶来并叫来出租车帮助范某逃离现场,躲避公安机关追查。

  2012年5月6日10时许,李某、胡某在范某的指使下到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以掩盖范某的犯罪事实。范某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查,逃匿至朋友蔡某家中,蔡某明知范某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住所帮助其逃匿。范某逃逸之后,与他人合谋并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及作伪证,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而何某则为了帮范某顶罪,上演了投案自首的这一出戏。

  事发后,经平阳警方调查后还原事实真相,确认范某系当天交通事故肇事者。5月8日下午,警方在鳌江镇蔡某家中抓获范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酒后违法驾车,肇事后逃避查处,不顾公共安全,继续驾车冲撞,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并致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发后,范某指使他人为自己作伪证,其行为又构成妨害作证罪。因范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并且犯有数罪,范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妨害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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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肇事 驾车


编辑: 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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