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山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山隧道在建工程在12月25日发生爆炸事故,已致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涉嫌瞒报。
2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外发布称,经过对10个省市1002人的逐一排查,确定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南吕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8人遇难,5人受伤,并公布了伤亡者名单以及基本情况。山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山隧道在建工程在12月25日发生爆炸事故,已致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涉嫌瞒报。
中新网太原2月5日电题:中铁隧道爆炸隐瞒事故公布调查经过
作者王燕君
2月5日,山西省政府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南吕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召开调查情况通报会,详解事故瞒报、调查经过。
2012年12月25日,中铁隧道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当月31日,山西省安委会通报了这起爆炸事故,事件得以披露。
期间,这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何得以瞒报、如何追究瞒报责任人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山西省安委会新闻发言人刘德政在通报会上称,“12.25”事故单位是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六标项目部是它的下属单位,六分部是六标项目的下属单位,事故就发生在六标项目部六分部的施工区。
经调查,2012年12月25日14时40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发生,六分部没有按规定上报,自行组织抢救。
18时,六分部经理向六标项目部经理电话报告,谎称仅有2人受伤;23时,六分部经理召集有关人员,提出不上报事故;次日7时,六分部经理电话汇报六标项目部经理8死5伤的情况;8时,两人再次通话,商量派人协助善后事宜;随后六标项目部经理派人到六分部协助工作。
2012年12月30日,有网民在微博中转发消息称“山西临汾市发生严重铁路工程事故,造成60名工人惨死、多人受伤,相关消息现已被山西封锁”。当日,山西蒲县政府核实情况,六标项目部在出具的情况证明中仍称:经调查询问,该工地未发生网传的安全事故。
刘德政称,调查结果证实,六分部、六标项目部、二处有限公司三个层次共有6人参与了事故隐瞒和毁灭证据。这是一起施工单位违法销毁爆炸物品导致的责任事故,也是一起被严重隐瞒的责任事故。
2013年1月1日,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过32天紧张工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其中,被问责人员共40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15人,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1人,责成当地有关单位处理的4人,建议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北京铁城监理公司、晋豫鲁铁路通道公司等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建议责成中铁隧道集团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刘德政表示,此次事故再次证明“任何时候都不能过高估计企业、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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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山西 隧道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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