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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有个“史上最短命”菜市场

2013年02月19日 06:22:13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核心提示:2011年1月23日,宋湖菜市场终于建成开业。“没想到3天后就被人捣毁了。”宋湖村委会主任沈州说,当年1月26日深夜,有人开着挖掘机一夜之间就铲平了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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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一块面积约3亩的场地上,矗立着一个用钢筋搭建的市场框架,入口处挂着“宋湖菜市场”字样,里面却不见一个菜贩,堆积着大量的乱石和木料。

  这个徒有其名的菜市场,位于乐清市城南街道宋湖村,已经存在两年时间。而仅隔百米之处,却有一个生意红火的马路菜场。

  前天,《代表在线》栏目记者赴乐清采访时发现,“宋湖菜市场”曾经创下开业仅三天就夭折的“史上最短命”记录。当地村干部称,其根源在于原乐成镇政府行为不到位,变相转让集体土地,最终导致长达10多年的土地权属纠纷。

  开业仅三天就被铲平

  从外形来看,“宋湖菜市场”颇为高大,只是钢筋铁架已经锈迹斑斑。空地上除了乱石和木料,还停放着几辆私家车,一条小狗在垃圾堆里蹭来蹭去。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宋湖村就成为一个工业区,现有本地村民200多户,再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合计达上万人。菜市场对他们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宋湖菜市场”是个空架子,距离最近的西门菜市场有2公里路,位于该村聚源路的马路菜场就越来越红火。10多年来,这个马路菜场给交通和环境带来了很大影响,当地村民一直盼望能够新建一个菜市场。

  2002年,宋湖村委会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动用该村约8亩尚未办理完毕审批手续的土地,搭建一个临时菜市场,以彻底整治马路菜场脏乱差现象。这份报告得到了时任乐成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同意。

  2011年1月23日,宋湖菜市场终于建成开业。“没想到3天后就被人捣毁了。”宋湖村委会主任沈州说,当年1月26日深夜,有人开着挖掘机一夜之间就铲平了菜市场。

  事发后,菜贩又将摊位摆回到原来的马路上。沈州称,村里将此事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最终不了了之,成为一桩悬案。

  2011年5月,宋湖村着手重新搭建菜市场。不过,菜市场刚建到一半就被上面紧急叫停,理由是相关手续未批先建属于违法行为。就这样,有名无实的“宋湖菜市场”一直延续至今。

  征地未按约支付补偿款

  这个“短命”的菜市场,一直是宋湖村村民心中的痛。当地村干部说,这块地明明属于该村,由于原乐成镇政府变相转让集体土地,导致该村与乐清市邮电印刷厂产生了土地权属纠纷,从而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建设菜市场。

  1994年5月,原乐成镇政府为发展该镇工业,拆除了乐清市印刷厂部分临街厂房,将占地面积9.3亩的用地落实到宋湖工业区,也就是目前“宋湖菜市场”所在地块。镇政府与宋湖村签订相关协议书,约定镇政府应支付给该村相关补偿款。

  此后,镇政府并未按约如期支付相应款项,宋湖村自然不愿意将土地供给乐清市印刷厂。从2005年起,该印刷厂以房屋拆迁合同纠纷为由,先后与原乐成镇政府打了两场官司。

  2007年5月,双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在当年5月31日前,镇政府支付给该印刷厂土地征用费、道路建设费、设计费及利息等合计160万元,该印刷厂对宋湖村的相关用地不享有任何权利。今后镇政府如果将该地块另行落实给他人,该印刷厂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事后,原乐成镇政府把该地块使用权以协议书的形式转让给了第三方——乐清市邮电印刷厂,并将自己的相应责任转移给了乐清市邮电印刷厂。2007年6月,镇政府以文件形式收回“宋湖菜市场”所在地块,落实给乐清市邮电印刷厂作为新厂房建设用地。

  宋湖村数任村委会主任告诉《代表在线》栏目记者,原乐成镇政府把土地转让给该乐清市邮电印刷厂后,该村一直没有收到原镇政府应该按约支付的9.3亩用地补偿款。据此,他们认为这块土地使用权依然属于该村。

  两场官司未能“握手言和”

  乐清市邮电印刷厂拿到这块土地后,迫于当地村民压力,最终没有兴建新厂房。而“宋湖菜市场”建成开业仅三天,就被人在一夜之间铲平。这块地由此成了“烫手山芋”。

  2008年,原乐成镇政府与宋湖村先后打了两场行政官司,法院希望双方庭外调解,但宋湖村予以拒绝。该村认为,原本就属于本村集体土地,没有必要进行调解。

  目前,原乐成镇政府经过行政区划调整,拆分为城南街道和乐成街道。宋湖村一半归城南街道管辖,一半归乐成街道管辖。“宋湖菜市场”所在地块属城南街道管辖。

  城南街道有关负责人称,“宋湖菜市场”所在地块早已被国家征用,宋湖村村民认为土地使用权依然属于该村,有可能是村两委内部意见相左或出于选举需要而形成的。

  而宋湖村数任村委会主任称,当时镇政府未经法律许可,以文件形式变相将集体土地转让给第三方,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此外,他们还称,在1994年征地伊始,镇政府与宋湖村签订协议书前,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协议书中也没有村委会盖章,仅有时任村主任的签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该协议是非法无效的。

  宋湖村代理律师陈星兴认为,“宋湖菜市场”所在地块至今尚未完成相关征地手续,当时双方只是达成一个意向,因此土地所有权依法应该还是属于该村。

  众村民期盼重建菜市场

  菜市场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宋湖菜市场”何时能真正投入使用,不仅是宋湖村村民的期盼,当地有关部门也颇为关注。

  乐清市工商局乐成工商所负责人说,宋湖村马路菜场至今已存在20来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民“买菜难”问题,但也紊乱了经营秩序,影响了市容市貌,拖了当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后腿。

  宋湖村新任村委会主任沈州同样急在心里,他说,这块地至今还无法办理土地证,村里曾经跑过不少部门,但由于土地权属存在纠纷,一直没有办理成功。目前,村里仅剩下这块闲置用地,如果不尽快利用建成菜场,马路菜场安全隐患将越来越大。

  乐清市邮电印刷厂早已支付了土地使用款项,却眼巴巴地望着地块而不能动。前几年,当地有关部门曾召集各方进行协调,最终没有妥善解决。

  有网民说,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征地事件,原本是造福于民的好事,却由于当时镇政府行为不到位,对村民合法权益置若罔闻,白白闲置了工业区的黄金地段,如今应该出面给个说法。

  “宋湖菜市场”的命运造就了马路菜场的红火。下班高峰时,电瓶车、私家车缓慢而行,喇叭声、吆喝声充斥着整条马路,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宋湖村一名前任村主任说,原乐成镇政府“一女嫁二夫”,从此埋下“火药桶”,出了矛盾冲突又没解决好,城南街道和有关部门应该正视现实,不要让这个“史上最短命菜场”的笑话越传越远。

  (记者叶锡环文/图)

  【温馨提示】

  今天下午3时整,温州网《代表在线》栏目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曾余瑶、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再敏等嘉宾,就宋湖村“最短命”菜市场话题深入探讨,敬请关注!您可以发布微博@温州网代表在线或者拨打新闻热线88817266,参与互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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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短命 菜市场


编辑: 颜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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