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温州市荒滩未利用地试点实施方案》(2012-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市级论证。列入试点方案的区块共4个,总面积1420.96公顷,涉及4个县(市、区),空间上总体呈现“一核三区”布局态势。该试点项目区前期统一开发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41.73亿元。
温州网讯: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温州市荒滩未利用地试点实施方案》(2012-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市级论证。列入试点方案的区块共4个,总面积1420.96公顷,涉及4个县(市、区),空间上总体呈现“一核三区”布局态势。该试点项目区前期统一开发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41.73亿元。
按照《方案》,“一核”为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核心区。核心区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和瓯江口新区地块组成,两者合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区块;“三区”为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片区,位于洞头、乐清和平阳的中心城区,包括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块、乐清经济开发区和平阳县鳌江新区。
我市拥有丰富的滩涂资源。据调查,全市沿海滩涂面积共6.20万公顷,位居全省第二,其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方案》对试点项目区的总体功能定位为:现代产业新城、统筹和谐示范区、高新技术引领区、改革创新试验区。
据市土地勘测规划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项目区的实施有助于充分利用温州市滩涂资源,增加土地资源数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缓解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区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后,可供出让土地面积达585.47公顷,这部分土地将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入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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