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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他是苍南县农办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原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站上了审判席。他是如何在建设用地指标中发现了“商机”,并且涉嫌受贿46万元?
起诉书中对于林某的犯罪事实是如此描述的——
2007年,黄某(另一被告人)在苍南县龙港镇砖瓦村购买了几间地基,但这些地基都没有村庄整治改建建设用地指标,为了能取得指标用于个人建房,黄某找到该村村两委商议。村两委同意在指标审批下来后,分一半给黄某建房,但要黄某出面替村里争取建设用地指标。
为此,黄某找到朋友吴某(另案处理),让他出面疏通关系。正是吴某找到了时任苍南县农办培训中心副主任的林某,让他帮忙,并承诺在事成后予以感谢。
之后,林某就为黄某“跑起”了指标的事情。没多久,砖瓦村顺利拿到了2008年、2009年度共计3.53亩村庄整治改建用地指标。
为了表示感谢,黄某分3次送给林某52万元,林某自己收了46万元,把剩下6万元送给了直接负责批地的科长(另案处理)。
去年6月21日,苍南检察院对林某进行批捕。今年2月22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庭上,林某辩称,自己和黄某之间有多次经济往来,46万元受贿款中,有43万元是向黄某的民间借贷,打了借条还约定了利息,并非受贿。
公诉机关认为,如果43万元确是民间借贷,林某却从2007年至今从未支付过本金和利息。
而同案的吴某也称,46万元是送给林某的行贿款。
当天,该案并未当庭宣判。苍轩 李玉燕 宁藏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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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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