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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3月08日讯“听说领取环保标志截至到4月1日了,是吗?”“排队花了我半天的时间,真心累!”……“黄标车”限行是眼下湖城老百姓热议的一个话题。“这本是环保的事,为什么由交警部门来扣我们的分,罚我们的钱呢?”针对市民的质疑,记者联系了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说,这次“黄标车”限行工作是湖州环保、公安和交通三个部门共同联手首次出台的针对高污染机动车的交通管制措施,即从本月1日起,每天的上午8∶00至下午6∶00,禁止未持有有效期内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含非本地注册登记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红旗路、劳动路、苕溪西路和人民路路段及其构成的区域。另外,限行区域将根据今后环境管理和城市管理的需要进行调整或扩大,各县区也会在年内出台相应的高污染机动车通行管制措施。“既然是三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交通管制措施,交警部门参与道路现场管理和执法工作是必然的。”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出台这一政策是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违反的是《道路交通法》中未按照禁令标志行驶的规定。”这名工作人员说,只有交警部门可以上路对机动车辆进行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工作,在限行区域周边路口均设置了相关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如果受限车辆驶入禁行区域,就是闯禁令。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会对这些车辆进行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环保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也说,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不仅仅只有环保部门具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现有的法律法规也赋予很多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
此外,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每张环保标志都是有有效期的,环保部门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长期开展下去,从2011年5月开始,机动车辆定期验审场所均设有环保标志核发点,因此,车辆通过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后车主只需要记得申领环保标志即可,以后正常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排队等候,车主也无需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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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警部门 工作人员 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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