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园长收到内装死鸡的包裹、遭人围攻,园舍深夜被人泼油漆……在全国率先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温州出现不和谐一幕。
历经三次安全隐患整改
伴随着一系列困扰,龙港爱绿幼儿园通港路分园经过整改,终于在去年11月份获批。而宫后路分园历经三次安全隐患整改,11个月来仍无法取得办园许可。
黄小鸽从一叠厚厚的资料袋中,抽出了宫后路分园接受三次整改的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2012年8月31日,该幼儿园根据龙港学区8点整改意见,对灭火器数量不足等进行整改。9月2日,该学区又送来一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其中罗列出19点整改意见。9月21日复查时,该学区再次送来一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出该园与一座110千伏高压变电所毗连,存在安全隐患。
这座变电所位于该幼儿园斜对面,隔着一条河和马路。经“爱绿”幼儿园测量,两者外墙之间最短距离为33.8米,大门之间相距108.8米。值得一提的是,该变电所与同排居民房屋最短距离仅3.8米。
去年11月,该幼儿园委托省内一家实力较强的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交了《检测报告》。苍南县环保局在这份报告上盖章并出具书面证明,认为变电所不会对该幼儿园造成磁辐射。
不过,龙港学区收到报告后还是认为,按照《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定,110千伏高压变电所不能与幼儿园毗邻。因此该幼儿园选址不符合安全标准。
市政府法律顾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认为,该规定引用的法律是《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20条,其实是错误的。早在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就明确指出,“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大型电视发射塔和电台,并不包括110千伏高压变电所。
至于“毗邻”的距离到底是多少,毛毅坚认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龙港学区可以委托该县环保局指定一家有资质的部门开展环评鉴定。行政许可必须要有法律依据,仅凭猜测或者沿用外地惯例有违法嫌疑。
去年12月,龙港学区以“没有能力解决此事”为由,把问题上交给苍南县教育局。目前,此事尚在研究解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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