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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青松:“深圳性奴案”中暴露出的多重悲哀

2013年03月13日 11:10:00来源:荆楚网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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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网民关注的深圳性奴案件于今天下午有了最新进展,来自深圳警方@龙岗警营的官方消息称,经连续12天的缜密侦查,于3月1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将嫌疑人抓获归案。据悉,陈某逃窜期间多次变换身份及停留地点。受害者韩某(湖南人)年仅17岁。(3月12日龙虎网)

  读了上述消息,尽管犯罪分子已抓获归案,但心中仍只有一种感觉:悲哀!

  悲哀之一、花季少女为何竟轻信他人?本来,被人强迫做性奴是非常不幸的事,但是,人们在痛恨犯罪分子的同时,也会思考:一个人为什么就没有起码的防范意识,网上交友,尤其需要小心,知人知面还难知心,何况隔着深远莫测的网呢。小小年纪,仅聊聊天,就相信别人,只身前往,轻易与网友见面不是犯了大忌吗?小小年纪,被人戴上脚镣手铐,被关进铁笼子,实在是可怕而又可悲。

  悲哀之二、相关园区的保安工作保安了吗?作为园区的保安,有责任对园区内的每一处角落保持警惕,应时时关注这些园区居民很少到的地方,相关保安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地到相关地下室周围巡逻了吗?巡逻了就没有发现一点异常吗?如此恶劣的案件,相关保安却毫不知情,难道不愧对园区居民的物业管理费吗?

  悲哀之三、居民的无知与麻木令人窒息。据一位居民介绍,有人曾表示看见过该女子敲打地下室的窗户向外求助,但由于害怕,那位居民当时并没有报警。不知道是哪位居民如此地无知,如此地麻木,如此地胆小,既然有人求助,又是那样特殊的地方,肯定有问题,你怎么能因为害怕而不报警呢?再说,你以公用电话报警就没人能报复你了嘛,何其愚蠢!人命关天的事,却因害怕惹祸上身而置若罔闻,真是愧对了那少女的求助,愧对了公民的身份。

  悲哀之四、犯罪分子何其野蛮何其丑恶。用欺骗手段将17岁的少女骗至深圳,骗进阴暗的地下室,给别人戴上脚镣手铐,再用铁笼子关住,这是多么野蛮无耻的行为。

  “性奴案”提醒人们,一方面,要自尊自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组织提高园区居民的素质,增强居民的警惕性,要求居民不放过身边任何一种不安定因素,一旦发现可疑之事,必须毫不犹豫地报警。(庞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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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圳性奴案


编辑: 林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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