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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当事人告媒体侵权 索赔11万

2013年03月25日 09:23:04来源:辽沈晚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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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李天一12岁校友”告媒体侵权索赔11万

  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发生后,某知名门户网站发布的一则视频报道《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引起“12岁校友”小阳(化名)父母的不满,且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状告网站侵权并索赔。其代理律师表示,网站在对小阳进行采访时未征得家长同意,并未对其形象进行保护处理,并用“诱导式采访”导致报道内容严重失实。

  2月20日,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轮奸被公安机关逮捕,各媒体争相报道。某网娱乐频道于2月25日上午发布并推荐了一则题为《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的视频新闻,并被全国数十家媒体转载。同日,该网站还发表了《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指其不知悔改毁父亲声誉》的新闻报道。

  小阳的代理律师认为,此两则报道中,网站并未对实则只有11周岁的未成年人小阳进行任何保护性处理,在采访报道时也并未征得家长的同意,侵犯了小阳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该律师还表示,网站在编辑新闻稿件时断章取义,利用未成年人心智未完全成熟、欠缺是非分辨能力等特点,采用“诱导式采访”,将自己观点强加在小阳身上,导致报道严重失实。

  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小阳的父母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网站公开道歉,并赔偿公证费、精神损失费11万元。记者22日上午在百度的搜索情况,视频新闻《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已被该网站删除,但《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指其不知悔改毁父亲声誉》已被多家网站转载。

  针对被诉侵权一事,该网站视频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做出的回复是:“此事暂不对媒体进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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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12岁校友痛批李天一


编辑: 林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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