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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支持事关温州金改成效

2013年03月28日 09:40:21来源:证券日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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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3月27日发布的《选定温州——温州金融改革风云》一书所写:“温州的金改,是温州金融要过的一道大关,是‘温州模式’要过的一道大关,甚至也是中国经济体制要过的一道大关”。笔者以为,温州市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已经做好金融改革的铺垫性工作,今年和未来几年需要中央和省一级层面的立法支持,立法支持直接关系到温州金融改革的空间与成效,更关系到首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成败和示范效应。

  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投资回报“两极分化”、资金“脱实向虚”、民间借贷市场“高利贷化”现象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打破金融垄断的呼声此起彼伏,并从实业界、学术界逐步传递到政府决策层,有力推动了该领域改革议程的提速。选择温州试点金融综合改革,在于温州具备综合金融改革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首先解决温州问题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金融改革放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后,受制于各种限制,因此,推进金融改革存在一定难度。温州金改第一年开了一个头,但离人们的期望还有差距,在地方金融监管合法化、民资参与设立金融机构遭遇“玻璃门”、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税收优惠等问题,需要国家层面给予支持。

  目前,温州金改牵涉到法律问题的有很多,都需要立法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明确和支持。例如,去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设立为村镇银行。

  然而,截至目前,没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为村镇银行,究其原因众多,但其中包括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单独直接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因素,主发起行的限制直接阻碍了村镇银行这一新兴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与国务院明确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的第二条“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不相适应。

  实际上,早在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强调,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要点和重点在于“减少管制、支持创新、鼓励民营、服务基层、支持实体经济、配套协调、安全稳定”。

  经过一年基础性工作的推进,今年有望成为温州金改具有突破性的一年,如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已经上报浙江省政府,待浙江省人大审批,将争取在今年立法。在看到这一可惜变化的同时,笔者认为,温州金改是首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只有取得制度性创新,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而制度性创新需要中央以及省一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更需要在立法层面给予更宽广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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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贷款 实体经济 浙江省 金融机构 关系到


编辑: 温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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