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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就关于分设办学七大疑问进行了解答

2013年03月31日 09:03:42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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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进行分设办学?

  答:早在1999年教育部就在《关于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初、高中要分离。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又一次提出初、高中分离的要求。去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再次提出: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

  目前全国各省(市)和我省其他各地(市)均已基本完成公办完中初、高中分设办学,我市除文成、泰顺外,其他各县(市、区)也已完成。今年,文成两所公办完全中学、泰顺4所公办完全中学也将启动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前几年,市本级由于受学校硬件条件限制,而无法实施。近几年,随着市区新校相继落成投用,为初、高中分设办学创造了条件。

  二、初、高中分设办学有没有成功案例?

  答:温州中学、温州六中(温州市实验中学前身)都曾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后来在1988年前后把温州中学和温州六中进行了整合,整合之后,温州中学全部为高中,温州六中全部为初中,之后两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三、如何保证市区高中总量不会因为初、高中分设办学而减少?

  答:初、高中分设办学坚持“初中就近入学、高中规模办学”的原则,将初中保留在城区原校址,高中外迁到新建、扩建校舍,使城区初中、高中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完全中学高中停止招生后,主要通过两条途径达到市区高中总量平衡:一是加快启用温州市第八中学瑶溪校区(今年投用)、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等新校;二是充分挖掘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等高中学校资源,扩大办学规模。今年,鹿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的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

  四、初、高中分设办学对完全中学原有学生学习会有影响吗?

  答:学生管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停招学校原学生在原校址学习、接受原学校管理、颁发原学校毕业证书,新招学生由招生学校实施管理。

  对于停止高中招生的学校,教师调配工作是在确保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加强原有高中级段的师资力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直至学生毕业。因此,开展初、高中分设办学对完中原有学生的教育教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具体表现在高级教师占比必须提高。

  五、初、高中分设办学教师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以强带弱,均衡发展”原则重新分配高中教师,借初、高中分设办学,促进市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分设学校原高一、高二教师力量,停招高中的学校班子和中层原则上不变,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质量提高。坚持公平公正,尊重选择,确保人人有岗,不会让老师下岗。今起,人事实行冻结,不得互换初、高中教学岗位,逐年分配,三年到位。

  六、初、高中分设办学必然涉及学校校址校名变更问题,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答:关于校址校名问题,我们是经过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后确定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保留校址、校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于1997年新校建设时已登记命名。据此,温州市第八中学高中部、温州市第十四中学高中部外迁后分别命名为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和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七、初、高中分设办学的前景如何?

  答:完成初、高中分设办学后,城区基本实现初中“小班化”教育,为城区百姓提供优质均衡教育;大体形成7所普高两大梯队的新格局。我们形容为两轮驱动——温州中学、温州二高,五驾马车——分设后的5所公办普高:即温州二外(高中部)、八高、十四高、二十一中(高中部)、二十二中,形成合理竞争、你追我赶的办学局面,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整体办学水平。经过师资的合理调配,这5所普高将基本处于同一个较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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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设办学


编辑: 颜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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