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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2012年,全市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565起,死亡528人。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八年间,市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谢剑经手的死亡事故案件达20起。谈及这些案件,他唏嘘不已。
2005年的一个凌晨,谢剑接到指令去处理一个事故,“那是一辆出租车与一辆闯红灯的货车发生相撞,现场很惨,出租车车头都撞扁了,驾驶员当场死亡。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惨状,惊呆了。”
在此后的工作中,这种场面虽然司空见惯,但每每看到血肉模糊的驾驶员被人抬出,又见到死者家属悲痛欲绝,谢剑心里很不是滋味。“每一起死亡事故的发生,至少会对两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对死者家属来说,一个亲人毫无征兆地离开,让人难以承受。而对于肇事者本人来说,他不仅要承担高额经济赔偿,还可能因此失去自由。”
2011年2月22日,市区黎明中路发生一起轿车撞行人事故,造成行人孙女士当场死亡。由于孙女士未走斑马线,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第二天,孙女士年过七旬的父亲赶到温州,面对女儿的遗物,老泪纵横。谢剑说,队里领导听说老人家庭困难,就和他一起去旅馆看望老人,听听老人有什么诉求。由于过度悲伤,老人一天没吃饭。
谢剑说,从他接触的案件看,每一起重大案件几乎都是由交通违法引起的,其中罪魁祸首是机动车闯红灯、超速、酒后驾驶等,而对于行人来说,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隔离带也是引发事故的主因。“有时候一秒钟的疏忽,可能就会酿成悲剧。所以,每个人都应该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不仅为别人,也为自己。”
记者徐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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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事故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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