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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今年温州城区初中将基本学校实现小班化教育,市直公办初中学校还将实行“零择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3年市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记者采访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三大亮点
市直公办初中
实行“零择校”
今年我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学业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且任何学校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各校所招学生要常态分班,在市直公办初中学校实行“零择校”。
新居民子女
享受同城同待遇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我市新居民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鼓励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就读小学直接报名,针对其父母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如学生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则在报名时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不受缴纳时长限制。
城区初中
基本实现小班化
市直初高中分设办学后,初中办学条件大幅度提高。预计今年城区初中将基本实现小班化教育。同时,市教育局将加大教师流动力度,促进师资进一步均衡,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报名细则
报名对象分五类
今年,市直及鹿城区属初中的报名对象包括五类:
(一)隶属鹿城城区〔包括五马街道、南汇街道、滨江街道、松台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5个街道,下同〕,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鹿城城区户口必须于2013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
(二)鹿城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
(三)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非鹿城城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鹿城城区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时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其中,非鹿城城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如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的,父母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受一年(含)以上的时间限制。
这些学生需个别报名
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户籍在鹿城城区(含原双屿镇部分),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毕业生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26日。地点为学院路温州大学育英大礼堂。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不在鹿城区就读,也采取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28日,地点为学院路温州大学育英大礼堂。
其余学生直接在所在学校报名。
民办学校特色学校
这样招生
今年,温州市绣山中学的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鹿城区(市直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
温州外国语学校在瓯海区的温州市竞技体育学校校园内举办寄宿制初中部。招生对象为鹿城区、瓯海中心区(包括娄桥街道、潘桥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上述区域内小学就读且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
绣山中学和籀园小学的国际部,面向在温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归国华侨以及华侨子女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对确有特长学生,由类别学校专门培养,如以招收艺术特长的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七中学)面向全市提前招生。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温州市九山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为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在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和市第二十一中学辖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今年二外计划招生4个班级140人。
绣山中学、外国语学校和第二外国语学校三所学校不可兼报。
施教区:
原则稳定,略有微调
据悉,今年初中学校的施教区调整原则上保持稳定,可能有些微调;施教区具体划定时间在7月20日前,届时,会通过新闻媒体和教育局网站等办法公布。
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新居民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和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分(东、西校区)统一调配入学。
四大变化
二中、八中入学条件放宽
今年在初高中分设的基础上,八中等初中学校的办学资源增加,因此,可放宽这些学校的入学条件。二中、八中辖区内学生,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不再有居住三年以上的要求。而市实验中学以及实验中学南浦分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0年8月31日)。
外国语学校初中实行寄宿制,
在瓯海办学
今年秋季,温州外国语学校在瓯海举办寄宿制初中部,学校位于瓯海大道娄桥路口。考虑到学校地处瓯海区,招生对象为鹿城区、瓯海中心区(包括娄桥街道、潘桥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上述区域内小学就读且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外招生对象确定
考虑到缓解温州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就学压力,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对象确定为“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在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和市第二十一中学辖区内有寄宿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二外今年初中招生4个班级共140人。
原市第十一中学初中辖区
由周边初中代替
根据今年启动的初高中分设工作,市第十一中学和市第十四中学两校将合并。市第十一中学校址保留高中,停止初中招生。今年,原温州市第十一中学初中辖区由周边优质初中学校代替。
热点问答
1、鹿城城区户籍是指哪些范围内的户籍人口?
答:参考2001年9月18日温政发[2001]135号批复,鹿城城区是指黎明、绣山、南浦、蒲鞋市、洪殿、江滨、五马、南门、水心、莲池、广化、黄龙等12个街道和南郊乡。根据温州市府办2011年10月13日下发了《市政府关于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鹿城城区是指五马街道、南汇街道、滨江街道、松台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5个街道。
在市直初中办学条件可承受范围内,今年将“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
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是否可以就近入学?
答: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
3、华侨子女就学有什么规定?
答:回国读书的华侨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集中接受华侨华人子女的学校入学。
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同胞子女须提交本人或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和市侨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胞子女、台籍学生需提交市台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如何就学?
答: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
①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
②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14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
5、外地回温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何报名?
答:外地回温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册、产权证(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学生父母的身份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向市教育局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26日。
6、房产证在抵押、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怎么办?
答:房产证在抵押可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认定;或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
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初中招生的房产依据。
7、过去两年实施的“六类人员子女”照顾政策还能继续享受吗?
答:六类照顾对象的子女优先安排入学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而定,市教育局中招办会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在学校满足辖区招生后多于学位的前提下,统筹优先安排公办初中就学。六类对象为见义勇为者子女;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
8、在市实验中学、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两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且产权办理时间不足三年的学生要怎么办?
答:应向学校提交居住三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
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咨询,咨询电话为8863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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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 初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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