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方案出台 入学政策放宽

2013年04月18日 07:00:26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原双屿镇户籍在主城区有房屋产权可报名;放宽温二中、温八中辖区入学房屋产权要求; 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扩至瓯海中心区

  温州网讯 2013年市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有几点变化:符合条件的双屿街道(原双屿镇)户籍学生可报名;降低温二中和温八中辖区入学新购房屋产权要求;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扩大至瓯海中心区。另外根据计划,初中学校施教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预计将于7月20日之前划定。

  符合条件的原双屿镇户籍纳入招生范围

  在报名对象上,与去年相比,唯一的变化就是允许双屿街道(原双屿镇)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是指包括五马街道、南汇街道、滨江街道、松台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5个街道)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报名。该类学生将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指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

  放宽温二中和温八中入学条件

  根据今年的政策要求,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两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产权办理时间不足三年的,需提交居住满三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等。

  而今年招生政策对辖区入学新购房屋产权要求,温二中和温八中辖区入学新购房屋产权不再需要居住满三年,只要购房了即可。

  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负责人解释,出于对近年来生源分布情况的综合考虑,该两所学校在辖区入学新购房屋产权要求上放宽了条件。

  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扩至瓯海

  今年温州外国语学校在瓯海区成立寄宿初中部,向学生提供住宿条件,同时将招生对象扩大为鹿城区、瓯海中心区(包括娄桥街道、潘桥街道、景山街道、新桥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上述区域内小学就读且有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

  另外,为缓解温州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就学压力问题,凡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南浦分校和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辖区内的有寄宿要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进入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同样采用电脑派位形式进行招生。记者朱斌

N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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