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除了真正的执法员人员之外,其余“城管”人员包括协管员,都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不能进行罚款、强制执行等行为。若群众遇到“伪·城管”要求罚款或者蛮横执法的行为,可拨打96310或者110举报。
温州网5月6日讯(记者 温婉)近期,网上接连曝出“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事件,从围殴摊贩到执法中亮出斧头,网民的一片骂声再次将温州“城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持斧“城管”非真正城管执法人员
5月4日下午,市区双屿菜市场一名“城管人员”在收取管理费时与一摊贩发生冲突,后该“城管”提来一把长柄斧头,试图砸菜摊,争执中双方受伤。【详情】
无独有偶,当天傍晚6时前后,瓯海区娄桥街道和瓯海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展开联合执法,在瓯海娄桥工业区豪新路对流动摊位进行整治时,“执法人员”殴打了一名摊贩。【详情】
事件发生后,网友均对这样的暴力执法嗤之以鼻。更有网友调侃现在的“城管”沦为“斧头帮”、“拳头帮”。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上述事件中有暴力举动的并非真正的城管执法人员。
双屿菜场拿着斧头要砸摊子的,是当地牛岭村村委会招聘的城管员。而瓯海娄桥工业区豪新路打人的“执法人员”为娄桥街道临时聘请的保安。他们都不是行政执法系统内的人员。
鹿城区行政执法局周骞表示,牛岭村“城管”和鹿城区城管局无隶属关系,是当地成立的一个城管部门,成立时也没有经过区里同意和报备。而瓯海区娄桥街道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打人的保安是街道临时聘请的保安,并非正式的城管执法人员。
村镇“城管”缺乏管理和培训
两起事件中的暴力“执法人员”均是没有执法权的“城管”。更令人费解的是,牛岭村的“城管员”还穿着“城市管理”标识的制服,他们的制服从哪里来的?向摊贩们收取的又是些什么费用?
双屿街道城市管理办徐主任承认,村里“城管”队伍是村里自行组建的。招募的是牛岭村本地的一些退伍军人和年轻人。牛岭村“城管”队伍总26人,工资由村里发放。
徐主任说,“城管”队伍业务方面由区行政执法局双屿中队指导,前几年为了方便管理,双屿执法中队为牛岭村配发了行政执法的衣服。收费名目为卫生管理费,采用的是定额发票,收来的费用去向为牛岭村的账务支出。
鹿城行政执法一分局双屿中队一位袁姓工作人员肯定了以上说法,村级城管业务上属于中队指导,但是中队没有管理权。因此这些村镇的“城管”缺乏应有的培训和制度管理,在工作中遇到突发情况,就容易失控。
事实上,温州市区的不少村镇社区也存在类似牛岭村这样的“城管”队伍,受当地村镇组织聘用,对当地秩序进行一定管理。
村镇“城管”的存在有一定合法性
上述村镇“城管”的存在是否合法呢?他们的执法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认为,如果是村民自发组建的一种村民自治行动,维护秩序,没有使用暴力的话,是正常的,合法的。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村一级的自治组织的合法或违法性。但是,如果村一级联防队或城管遇到暴力抗法事件,只能向公安局报案,而不能自己使用暴力。一旦使用暴力,则属于违法。
此外,非正式的城管人员,不能穿着行政执法的衣服,一旦穿上这些衣服,并以此获得相关的收益,就属于招摇撞骗了。
对于村镇“城管”,鹿城区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叶建文认为,他们的监督行为是合法的,也是值得肯定的。即便是百姓,也应该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和劝导,但是除了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外,其余人员均不能进行执法和处罚。
遇“城管”横行霸道可拨96310举报
鹿城区城市管理与执法局人教科科长池映霞表示,拥有行政执法权的只有城管执法系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他们穿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制服两肩上有条杠的肩章,胸前佩戴有号码的胸牌,制服上绣有“行政执法”四个字。
此外,由城管执法系统统一招募的协管人员,也穿着统一的制服,胸前也佩戴有号码的胸牌。不过协管员制服的肩上没有条杠,胸前号码牌前有XG两个字母,同时制服上绣的是“城市管理”四个字。
据了解,鹿城区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仅400余人,协管员就达到了300余人。叶建文表示,协管员是“城管”监督的重要力量。“在他们上岗之前,城管执法局会对其进行严格的执法培训,协管员和正式的行政执法人员遵守的是同一个管理制度。”
叶科长还表示,除了正式的执法人员之外,其余“城管”人员包括协管员,都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不能进行罚款、强制执行等行为。若群众遇到“伪城管”要求罚款或者蛮横执法的行为,可拨打96310或者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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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温州 城管 暴力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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