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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5月10日电(郎梦盼屈绍辉)1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进行通报。新闻发言人称,该案件行政调查终结,现已进入行政处罚预先告知阶段。据悉,该案为首例创业板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也是首次对保荐机构单独立案、暂停受理保荐业务的案件。
万福生科及公司19名高管遭重罚
因为财务造假被勒令调查,万福生科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涉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
新闻发言人指出,万福生科、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永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严平贵等其他19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此外,拟对龚永福、覃学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监会调查披露,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万福生科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000万元、15,000万元、19,000万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同时,万福生科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也未就2012年上半年停产事项履行及时报告、公告义务。
中介机构难辞其咎平安证券遭史上最严处罚
随着万福生科的造假案的尘埃落定,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随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万福生科案件是自2004年保荐业务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对保荐机构单独立案进行调查,第一次对保荐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暂停业务资格的处罚,首开先河的对平安证券进行了“没一罚二”的处罚,从严从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万福生科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记载。
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签字会计师王越、黄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13万元罚款,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签字会计师邹宏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没收博鳌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且12个月内不接受其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拟对签字律师刘彦、胡筠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先偿后追”模式迈出保护投资者权益重要一步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万福生科案最大的亮点是,监管机构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确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万福生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10日宣布,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偿在万福生科案中受害的投资者。据悉,这种由保荐机构主动出资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的做法,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一家投行人士分析,平安证券这次的做法算是“断腕自救”,3亿元对平安证券来说并非小数目。这一事件引起整个投行业的反思,以往的“野蛮生长”、粗放扩张发展模式亟待改变。希望从此改变目前A股“重惩罚、轻补偿”的监管模式。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万福生科案件的查处,具有开创性里程碑的意义。“先偿后追”模式,在如何补偿投资者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有传递示范的作用。对于规范资本市场具有探索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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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监会 投资者 证券市场 会计师 券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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