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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监会被指实为红会公关部 涉嫌商业利益交换

2013年05月13日 18:31:06来源:法制晚报查看评论手机看新闻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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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回应:我是被误伤了

  今天上午,王永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看到了周筱赟的爆料,他将进行逐一回应。

  被监督方承担监督费用符合国际惯例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你怎么看周筱赟的质疑?

  王永(以下简称“王”):我看到他说我是“红监会”的实际控制人。这个很好笑,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十六个委员之一。你觉得其他的委员是我能够控制得了的吗?

  FW:周筱赟认为,红监会的经费如果来源于红会,就不能很好的施行监督功能。你怎么看?

  王:被监督方需要承担监督方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发生的费用,是现代治理结构的一种通行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正因为有人担心我们用钱之后不能公正地的监督,考虑到目前中国目前的这种环境,所以红监会目前的活动经费由一位委员捐赠。

  我觉得,这样的经费管理应该被表扬,而不应该被批评。

  FW:你觉得自己为什么会被质疑?

  王:我是红监会的新闻发言人,主管红监会的微博。这个新闻发言人是大家选出来的,相对来说,向外界发出的声音就会多。

  我觉得我被质疑是被误伤了。周筱赟或许觉得红会有些地方做得不好,需要监督,但恰恰把一个对红会监督最厉害的人给误伤了。

  我最近因为批评太多,工作太认真,甚至引起了其他方面的不满,包括红会方面的不满。周筱赟把一个监督红会的勇士误判为“敌军”,实际上我是“友军”。

  品牌中国是在港注册的社团

  FW:周筱赟提到你的公司并非NGO是怎么回事?

  王:这个在我们网站上表述得很清楚。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区依法注册的社团,这个社团需要在北京有一个专门的执行机构。社团是一个NGO,但是活动需要有一个公司来承担。关于活动的收费问题,达沃斯论坛,包括亚洲博鳌论坛,这些论坛都是要收费的,论坛收费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

  FW:周筱赟提到的红会成为“中国品牌节”相关活动的支持单位和主办单位,有这回事吗?

  王:当时是在2007年,我们和红会一起商量为了推广公益慈善事业,共同搞一个论坛,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

  我就不明白在一个商业活动中,我为红会募捐,我一分钱都没有拿,我不知道自己的罪过何在?

  FW:你对于其他的内容还有回应吗?

  王:我看到其中有描述说我是在开“夫妻店”。夫妻店有错吗?你可以去查一下,上市公司中有多少是夫妻店?这种质疑没有意义。

  从另一方面讲,我倒是觉得,他的质疑在为我提供大众公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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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红会 红监会 郭美美


编辑: 金道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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