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改再添政策红利 新增财政土地金融专项支持

2013年05月27日 07:06:19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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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温州市金融办日前透露,针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开展股份制改造工作的企业,除各级审批部门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外,温州市政府已专门推出8项新增优惠,在财政税收、土地转让、金融支持等方面为企业减负助力。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转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推动企业上市等“三转一市”工作。据悉,就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份制改造工作部分,去年11月份市政府已出台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近日,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优惠政策,出台相关补充意见。据悉,此次出台的补充意见面向2013年至2015年期间开展股份制改造工作的工商企业。政策方面,专门推出8项细化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服务方面,各级住建、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为股改开辟绿色通道,并由企业所在的基层金融办全程代办各项股改业务。

  和杭州、宁波、泉州、台州等城市的股改工作政策相比较,温州出台的政策基本涵盖了上述四个城市的股改优惠政策,且支持力度不限定在上市后备企业,而是包含所有开展股份制改造的企业。

  根据补充意见,8项细化政策具体分为财政税收、土地转让、金融支持三大方面。比如,财政方面,对开展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实行5年财政扶持政策。即在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起3年内,以该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前3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平均数作为基数,超过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后两年则按50%予以奖励。

  此外,在股改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后的税收问题也被企业主所关注。意见明确,按相关规定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

  在企业用地方面,开展股改过程中,原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规划许可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协议出让方式给予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全额上交,但同级财政应在扣除规费后安排相应数量资金,用于支持完成股改企业的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在温各大银行将给予基准利率的优惠和贷款规模的倾斜等。

  市金融办表示,今年是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启动之年,根据计划,将实现股份制改造规范企业500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450家,个体户转为股份有限公司50家,实现挂牌交易企业50家。(记者 潘颖颖)

N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编辑: 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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