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称“跳踩商户头”城管为临时工 八人停职
核心提示: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延安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商户称有城管执法人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6月4日,延安城管局称“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延安城管暴力执法”视频中,刘国峰被一名城管队员跳起来踩中头部,致其昏迷。视频截图
6月3日,人民网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打伤多人”一事。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4日发布消息称:网曝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已全面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请广大网民放心,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法,公正处理。
延安城管局:“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五条意见:
一、城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二、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当日未参与执法)、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当日参与执法,正式编制)、副大队长李志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中队长张琦(视频中光头男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临时聘用人员(视频中黄衣女子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
三、责令监察支队支队长姬霖、支部书记郑世国向城管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要求监察支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尽快部署开展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纪律整顿,从严管理,从严治队;
五、协调公安部门派人介入事件调查,构成伤害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延安警务督察支队:路过警车当时正执行任务
5月31日事发时,城管人员与商户在马路上进行激烈冲突时,从视频中可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缓慢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反应停留。
6月4日下午,就此问题,记者来到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该支队副支队长李红军经过详细调查并作出书面回复:
一、“陕J1397警”制式警车属延安市安塞县公安局,5月31日下午是因公出差执行任务,经过的事发地段属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辖区;
二、通过调查及现场视频显示,“陕J1397警”制式警车路过事发路段时城管正在开展执法活动,警车驶离并无不妥。
对于延安城管涉暴力执法打伤数人一事,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况如何?到底执法时有没有人属“酒后执法”?本网将予以继续追踪报道。(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
讲述
“被暴踩后当场就昏了过去”
“城管酒后执法,打人打得特别凶。”被打男子刘国峰是自行车店店主,他说其中一人浑身酒味儿。被城管没收的自行车也是消费者停在店外面的,不是店内待售的车。据刘国峰讲述,当天下午7名城管队员从一辆牌号为J32601的白色依维柯上下来,他们未出示任何工作证件,直接抬店门前的自行车往城管车上装。刘国峰向城管解释,那些车不是违规占道的车,是客人摆放在门前的。双方争执中发生冲突,刘国峰被摔倒在地后,一名城管跳起来双脚踩在他头上,致他当场昏迷。据医生诊断,刘国峰头、腹受伤,胸腔出血。刘国峰告诉记者,医疗费是自己付的,他目前没有收到公安、城管方面的消息。
焦点
商户指责城管酒后执法
针对刘国峰指责城管酒后执法一说,该自行车行两名工作人员表示,当日打人的城管中确实有人散发酒味。
另据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记者从事发当时曾围观的邻近几家商户处了解,双方推搡拉扯时,确实能明显闻到有执法队员浑身散发着酒气。
针对“酒后执法”说法,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队长段玉亭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截至6月3日,还无证据表明城管队员存在酒后执法的现象。若发现城管执法队员有酒后执法现象,他们将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进行严格处分。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