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辟谣须拿出权威数据
核心提示:
6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按照不同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不完全据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专家称,司法事务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惩罚性荡然无存,犯罪成本很低”。对此,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数字严重失实”。(6月4日《法制日报》)
陈士渠的辟谣依据有两个,一是微博的反馈。“目前儿童失踪被拐基本都发微博,会有网友立刻转发给我,看看我的微博,发案很少。”二是根据出生人口的估算。“中国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万,按照媒体所称的统计数据每年20万,那就占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他们学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这数字严重失实。”
每年失踪儿童究竟有多少,这既是一个统计数据,更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容不得丝毫的马虎和搪塞,岂能用“微博转发”和“随便挑几个小学问问”这种毫无科学依据可言的方式来论证?
“中国每年失踪儿童20万”究竟有无失实,这需要拿出权威数据来论证,而不是逞口舌之勇。没有权威数据,媒体到哪里去核实真伪呢?更进一步追问,每年失踪儿童有多少难道不是公共信息吗,为何连权威部门的权威人士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显然,答案只有两个。一个是无法公布。全国各地范围的失踪被拐儿童分布比较分散,要么地方上的公安部门未做好及时有效的统计工作,要么公安部的相关主管部门未做好信息联网工作,从而导致数据不全,就连公安部打拐办主任对此都是一头雾水。倘若如此,只能说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严重不到位乃至失职。
另一个是不便或不想公布。从道理上说,公安部门对每年的失踪被拐儿童的数据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否则成立打拐办的意义何在?但是因为这个数据关系到工作业绩和社会评价,无论是数千或是数万,都会很敏感,都会不同程度地引发公众的一种恐慌感,所以出于安抚民意的“善意”,干脆把它当成“秘密”捂着盖着。这可谓是一个万全之策,因为在不主动公布的情况下,外界的猜测就成了无的放矢,怎么说都会是错的。可是这样一来,公众靠什么监督公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公安部门又何来工作压力和动力?儿童失踪被拐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与职能部门这种工作作风是否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当前,人们看到一种现象,面对问题或者质疑,否认,在某些部门那里,既是第一反应,也几乎成了一种惯性。但在指责之前,不妨先自省:权威声音为何习惯性缺席?又为何不敢与公众质疑正面交锋?“中国每年失踪儿童20万”的真实性有待论证,但至少它提起了一个议题。对此,公安部门不该也不能回避。吴龙贵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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