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平案一审 庭上交代曾犯信用卡诈骗罪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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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昔日的他,因吹嘘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名声大噪,让大家一夜之间记住了他的名字:林春平。
从风光到破灭,过山车式的转变,仅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如今的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度进入大家的视线,昨天又一次站上被告席。
昨天上午,市中院依法开庭审理温州商人林春平等7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银行哥”
原是信用卡诈骗犯
上午9时40分,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林春平依旧戴着那副为人熟知的黑框眼镜,只是竖条衬衫外多了一条编号为“0126”的黄色“温看”马夹。
审判长核对7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花了整整20分钟的时间。据林春平交代,这不是他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他曾于1997年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2000年刑满释放。
市检察院指派2名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出庭,随身带来了三大沓的卷宗材料。与之“打对台”的辩护人团队不容小觑,包括来自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等的9名资深律师。
“我认罪,
但不是个人犯罪”
面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和内容,林春平表示认罪,但他认为,这不是个人犯罪,而是单位犯罪。
随后,公诉人在庭审现场的大屏幕上放映讯问提纲。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真的?里面的内容是不是真的?”
林春平答,发票是真的,发票内容是虚开的。
“为什么想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
林春平答,市场有需求,“就有合理的存在。”2011年下半年,因为经济不好,他在广州开分公司,承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我可以赚4%-6%的开票手续费。”
“90后”女孩
被老板一起拖下水
被告人中,有2名涉世未深的90后女孩。余某大专文化程度,程某中专文化程度,均是通过网络应聘进入林春平的公司工作。
庭上,余某和程某泣不成声。余某称,自己是学校刚出来的学生,对老板的指示只能照做,并不知道帮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对此,旁听的市人大代表余康杰感到十分惋惜。“没有犯罪动机,却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青年人尤其是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要明白,法律意识淡薄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公诉机关认为,林春平等7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林春平的辩护律师称,该案中部分抵扣证明没有确凿证据,林春平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有一定的立功表现,希望合议庭从轻处罚。而其余辩护律师均认为,其余被告人在该案中起次要作用,应属从犯,希望合议庭从轻处罚。
市中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受审7人身份和具体职务
林春平:五家公司实际负责人,所有事项均由他统一操控。
李某: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开票和联系。
胡某: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部分进项虚开。
徐某: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出纳,负责联系外地企业。
程某、余某: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出纳,负责资金周转。
叶某:温州盛泰皮革经营部会计,负责介绍虚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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