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中考政策首次实施 非温籍随迁子女可直通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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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出台《非温州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实施方案》,凡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可参加职业高中录取;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三大条件。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实施异地中考政策。
根据方案,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温州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在“初升高”的录取工作上,则分为两类,如参加职业高中录取,则凡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可参加。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具有初中学籍(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和相关学习经历。其中,参加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至少具备九年级一年完整的学习经历;参加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至少具备八、九年级连续两年完整的学习经历;自2015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需具备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二是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
三是参加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自2014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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