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子女可在温上高中 普高录取需符合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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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今年是温州实施“异地中考”政策第一年,昨天,记者获悉,凡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新居民子女考生,均可参加职业高中录取;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三大条件。
根据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非温州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温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均可参加职业高中录取。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具有初中学籍(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和相关学习经历。其中,参加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至少具备九年级一年完整的学习经历;参加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至少具备八、九年级连续两年完整的学习经历;自2015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需具备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
3.参加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自2014年起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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