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惹下祸殃 女子惨遭相好割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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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昨天早晨6点左右,永嘉县桥下镇男子陈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上个月,陈某在温州市区马鞍池西路对一名女子实施割喉。他跟受伤女子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经办民警介绍,5月9日晚上10点30分左右,马鞍池西路一水果店老板报警说,该店一名女员工被人割喉,伤势很严重。
该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说,女子颈部前后各有一道伤口,长度分别为20厘米、10余厘米。经过治疗,该女子正在康复中。
该女子林某说,她今年30岁,桥下人,未婚。从2011年开始,她和已婚的陈某好上了。今年初,陈某为了娶她,跟妻子离了婚。这时,她却不想继续跟陈某生活在一起,就躲到了市区,不料陈某找到她后,对她下了毒手。
在派出所内,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他跟妻子离婚就是为了娶林某,哪知林某却千方百计地躲着他,两人大吵一架后她不辞而别,他非常气愤,一直在找机会报复。5月9日他来市区办事时,无意中在街上发现了林某,就跟在她身后,探明了她工作和休息的地方。事发当晚,他掏出一把水果刀,冲上该水果店二楼宿舍对林某行凶。
目前,陈某因涉嫌杀人未遂罪,已被鹿城警方刑拘。这正是:
相好时赛蜜糖,
反目后似砒霜;
婚外情惹祸殃,
两家人俱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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