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富商的离婚代价:需要分割的财产以房产为主
核心提示:嫁入富商家庭的女人一旦离婚,想要平均分得家产是比较困难的事情;但也不乏女方属于能干的一方,在离婚时,分少部分财产给男方,得以保全自己大部分财产的。
富商官员有防范 离婚签订保密协议
坊间传言,乐清某电器富商在十年前离婚时,女方分走8000万元;永嘉某鞋业老板去年离婚,女方分走财产超亿元。记者联系这两名富商的朋友,以及他们公司的老员工,大家都称对老板离婚的财产分割不清楚,只是说丝毫不影响公司运转。
在微博、微信、论坛的高速传播下,富商、名人们的离婚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隐私”变为了公众事件,更容易成为谈资。对此,富人、名人也有防范的手段。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近3年来代理的离婚纠纷案中,有3起签订了保密协议,两名是富商,一名是官员,其中一例富商的离婚纠纷案涉及3亿元的财产纠纷。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克明说,其实,保护当事人隐私是律师的职业素养,签订保密协议,商人出于企业形象考虑,官员则是为了不影响仕途。低调处理后,外界即使知晓,也是在若干时间以后,不容易成为关注的焦点。据悉,离婚案中的保密协议不仅仅和律师签订,有些离婚双方也互相签订保密协议,在一定时间内不得透露离婚的信息。
在协议离婚时,一些当事双方也会采取隐蔽信息的方法保护各自的隐私。在鹿城区民政局离婚室,记者看到很多来协议离婚的当事人资料中,填写的职业为“无业”,而分割的财产又有好几处房产。工作人员李建宏说,其实,当事人是经商办厂的,他们不愿意透露自己的企业名字,以“无业”代替。对这点,他们也无法一一核实。
高额财产分割离婚案
大多愿意协议离婚
鹿城区法院去年结案的582件离婚纠纷案中,总标的额1.2亿元,除去其中几乎没有财产分割的95起涉外离婚案件外,平均每起离婚案分割财产近25万元。该法院一位姓孙的法官最近两年经手的离婚纠纷案中,有一起离婚案涉及市区两处房产和一处1262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安置指标,属于村里的二产安置指标,这在当时就没法确认,只能另案处理。
龙湾区今年上半年审结129件离婚纠纷,其中最高标的物的金额是950万元。瓯海区今年以来离婚纠纷案立案219起,标的物百万元以上的5起,立案最高标的498万元。
法律界人士透露,通过法院判决离婚,要求分割的标的物价值20万元以上的,诉讼费为标的物金额的0.5%,以分割价值1000万元的财产为例,诉讼费是5万元,律师费用也相应水涨船高。一些涉及高额财产分割的离婚案,离婚双方大多愿意走协议离婚的程序,自己协商好,或者通过律师协商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点,在鹿城区民政局得到印证。
让鹿城区民政局离婚室工作人员李建宏印象深刻的一笔财产分割是:商住楼4000多平方米、别墅4间,大套型商品房十多套。在李建宏看来,这对60来岁的夫妻在气质方面确实有点不相符,男方一看就是较有气势的大商人,而女方属于家庭妇女型。两人填写的职业都是“无业”,而男方在现场接听电话时,随便调拨的资金都是几百万元。去年,他们协议离婚时把其中1间别墅和3套套房分给女方。
在鹿城区民政局离婚室登记的材料中,需要分割的财产以1到3套房子居多,分割现金、股权的很少。李建宏解释,从这里看不出实际的财产分割状况,其中不乏因为限购令和子女就学辖区的问题故意离婚的情况。另外,离婚人群中,涉及分割房产上千万元的经常可见,绿城、曼哈屯住宅区是市区高档住宅区,投用时间也不长,李建宏说,经他之手离婚分割这两处房产的已经有好几对,这里的跃层房产动辄千万元以上,财富是无法与婚姻幸福画上等号的。另外,有富商的子女“强强联合”,婚后小年轻依旧依赖父母生活,互相看不顺眼离婚的也不少。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归个人所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温州企业以家族企业居多,如果一方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离婚时对双方婚后的盈利部分就难以计算并无法举证,不利于没有参与企业经营一方的权益保障。
婚前财产公证曾经流行一时,据温州市华东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称,温州人的主要财产涉及房子,而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婚前登记的房子婚后另一方无法共有,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确认写其中一人名字,另外一方也就无法共有。所以现在没必要再做婚前财产公证,离婚时只需凭产权证的信息就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文涉及离婚当事人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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