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疑安置房分配有猫腻:50套照顾给“有关人士”

2013年07月16日 12:45:27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村支书说分给了帮助该村建设的社会上的人,收到的钱用于建设

  这个正在建设中的安置房,处于龙港镇龙浦社区下垟郑村,新联货运中心以西,具有较好的区位发展优势。

  温州网讯 村安置房,本是为解决本村村民住房问题而建,然而在苍南县龙港镇下垟郑村,50多套属于该村的安置房,却“分给了对本村建设提供过帮助的社会上的人”,其中不乏相关部门的人士。

  村民爆料:

  50套安置房“不翼而飞”

  6月19日,有网友“报料”,称苍南县龙港镇下垟郑村拥有自村村民安置房420套,却因下垟郑村村委制造各种“猫腻”,时至今日,只有370套分给村民,剩余50套安置房“不翼而飞”。

  举报人质疑,“这50套安置房到底被下垟郑村村委干部‘安置’到哪儿去了?无条件赠送他人?低于市场价出售给他人?还是下垟郑村村委相关人员据为己有?”

  该举报人认为,下垟郑村村委在安置房分配中,违规操作,任意变动,该村村委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情都是村书记郑少华在操作的”。举报人告诉记者,“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曾在第一时间回复称“已传达龙浦社区,正了解情况!”但20多天过去,至今未有任何说法。

  村支书解释:

  多出的村里可以操作

  日前,下垟郑村村支书郑少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该村安置房)不只(420套)这么少,总共有470多套,安置房每户面积均为131平方米。”

  郑少华说,2006年4月,下垟郑村村委会和温州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安置房代建协议,总建筑面积53670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408套),容积率为1.79。后来“金达”从国土等相关部门多方争取,把容积率从原来的1.79提高到2.5。

  “安置房本来是7层,容积率提高后,最高的楼层提高到20多层,安置房就多了50多套。”郑少华告诉记者,由于后来金达房开面临资金问题,公司负责人“跑路”了,安置房建设项目就停了。2012年10月,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接手了该村的安置房建设,默认容积率提升到2.5之后,所增加的50多套房屋归下垟郑村所有。

  郑少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下垟郑村安置房工程(业主)交款登记表》,并表示,已有420名符合条件的村民都拿到了安置房指标:“420套安置房,村里每户都分到了。”

  “多出来的安置房,准备推向市场,先全村,后全镇。”郑少华表示,“这个事情,合情合理不合法,多出来的,我们村里可以操作,卖掉后收到的钱,我们还要建货运中心、菜市场、幼儿园,还有村里发福利,这些都要钱。”

  村支书承认:

  分给提供过帮助的社会上的人

  举报人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安置房被分给“外村人”的名单,上面包含34个人的名字。

  记者向下垟郑村所在的龙浦社区核实情况,社区一工作人员表示,这34人全都不是本村人,下垟郑村本村村民大部分是姓郑的,取名字也讲究辈分,这34个人名字很陌生,一看就知道不是本村人。

  “(这34个人)确实不是本村人。”当记者把这份名单展示给郑少华时,郑少华说,这34个人“都是对本村建设提供过帮助的社会上的人。”

  郑少华指着名单上的9个人的名字说:“这9个人都是为建新联货运中心出力的人,东排村的人,没有他们,货运中心就不可能放在本村。”

  分给这些帮过忙的“外村人”都在这里了?郑少华说:“给外村人的都在这里了,没有一个村里干部。”

  一共多出50多套安置房,那还有剩下十几套呢?当记者问到:“名单里面,有没有为容积率提高而帮过忙的部门的人?”

  “那,这个话不好讲了。以前金达房开跑容积率的时候,都是他们帮过忙的。”郑少华笑道,“房子多要来,他们都有出力的,是不是要给他们一点优惠呢?”

  会议纪要显示:

  18套安置房给部门“有关人士”

  有关知情人士提供了2009年5月19日的一份会议纪要。当时,下垟郑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其中一个会议议题是《关于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住宅小区套间的相关事项》,会议的主持人正是郑少华。

  会议纪要显示:“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村民就业问题,村集体创办了货运中心,村民安置小区等项目。为了方便办理手续,加快建设步伐,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提交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对于帮助、支持并给协助办理的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安排住宅区小区套间,收取土地补偿费每套贰万元整。(×××安排4套;×××××1套;×××3套;××××××5套;××、××及××××5套),还有部门没有兑现。”记者算了一下,有18套安置房分给政府部门有关人士。

  而另一份会议纪要,正是关于帮助过下垟郑村新联货运市场项目落实的9名东排村村民,安排9套安置房的相关事项。

  这些人交了多少钱?郑少华说:“每套收10万7千元。”

  是什么钱?郑少华说:“户头(名额)的钱,给我们村集体。”

  这个“价位”是怎么核准的?郑少华表示:“当做补偿一点,意思意思。”

  但记者注意到,10万7千元和会议纪要中显示的“收取土地补偿费每套贰万元整”有很大落差,按名单中的34个人计算,每人付10万7千元,下垟郑村村委至少收取“村外人”的“土地补偿费”360余万元。

  郑少华介绍,下垟郑村目前商品房销售均价约10000元/平方米,郑少华承认,名单中的34个人,本来不具备以如此低的价格获得每套131平方米安置房的资格。

  在采访最后,郑少华再次向记者说道,这个做法,是“合情合理不合法”,而这句话,在采访过程中郑少华一共说了4次。

N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陈若 王永胜 |编辑: 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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