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温州市人民医院不许在编护士辞职 院方回应属实
核心提示:温州市人民医院群发短信通知该院护理部人员,该院在编护士一律不得辞职
温州网讯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温州市人民医院群发短信通知该院护理部人员,该院在编护士一律不得辞职,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昨天,温州市人民医院回应称,该短信内容属实,但可能因为表达方式不妥,引起网友误解,如果该院有护士想要辞职,院方不会为难。
昨天下午,微博网友“dwzhzs”将一张短信截图照片发到了网络上,短信的内容显示:“各位护士长: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从现在开始一律不同意在编护士辞职,特此告知。人事科、护理部(市人民医院)。”该网友还称,这是市人民医院向护理部人员群发的一条短信,该院党政领导公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关注此事。
对此,有网友说,是不是最近该院有许多护士想要辞职?医院有没有权利拒绝护士辞职?这些护士为什么要辞职?有网友表示同情,称护士工作又苦又累,医院领导却不体恤。也有网友表示愤怒,称护士辞职的权利被剥夺,该院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条例。
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徐姓科长昨天向记者介绍,该短信是院方群发给护理部的护士长,目的是告知护士长目前无权为想要辞职的护士签字,这是院方近期作出的决定。此前护士辞职须由护士长签字和护理部盖章同意后方可向该院人事部提交辞呈,现在护士长没有这项权力了。
徐科长说,近期确实有几名护士想要辞职,原因是现在各县(市、区)医院都在招护士,该院的一些护士考上了其他医院便要辞职。“院方作出这样的决定,目的也是挽留想要辞职的护士,毕竟医院培养人才不容易。”徐科长表示,如果有在编护士执意要辞职,该院会对其做好思想工作,并不会为难。
市卫生局人事处副处长周峰说,近年来,全省各医院的护士流动性都在变大,人才流失现象愈演愈烈,许多医院的护士岗位都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市人民医院的这种做法,可能也是出于无奈,但做法欠妥。
浙江拓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薄士坤律师认为,不论职工是无编制的合同制,还是有编制的全民所有制专业技术人员,都有自由选择职业的基本权利。区别是合同职工与单位之间关系受《劳动法》调整,职工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而在编职工需提前两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除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主要骨干等八种情形外,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并在接到辞职报告后两个月内办妥辞职手续、移交人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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