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万“好处费”撂倒了温州市社保局医保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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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医院和药店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帮助和照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原处长蔡峰涉嫌受贿罪身陷囹圄。日前,鹿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蔡峰今年43岁,于4月2日被刑拘,同月16日被逮捕,6月9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称,2010年至2013年间,蔡峰利用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过程中,使麻某等8人所在单位顺利成为温州市医保定点机构或温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共收受麻某等8人的苹果手机一部和人民币11.2万元。
在收受的11.2万元中,有超市卡、商场购物券、香烟券、据点储值卡和现金等。据起诉书称,蔡峰数次在单位办公室或单位楼下,直接收受相关人员送来的财物。今年3月13日,蔡峰到市直机关纪工委主动交代上述犯罪事实。4月1日,他退出违法所得16.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蔡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从轻处罚。
但令人疑惑的是,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上认定蔡峰的受贿财物金额,为何比他退出的金额少了数万元?对此,有知情人士透露,蔡峰在刚接受调查时就主动退赃,当时他自认为受贿金额有16万多元,不过后来他否认了其中数万元是受贿款,公诉机关也查实了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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