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警重惩交通违法 拘留当天办结当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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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前天,瓯海籍男子潘某因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午被执勤民警查获,晚上就被执行拘留,由此成为温州市交警部门最近实行“从严、从快、从重”严惩措施以来,一大队辖区首个当天被查获当天就被拘留的对象。
我市交警部门根据《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有关的即办制原则,严厉打击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这一项新的措施,路面执勤民警检查发现驾驶人驾驶状态不正常的,需经所在中队核对驾驶人身份,确认其属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被暂扣期间驾车的,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酒后被处罚再次酒驾的,使用假牌假证假标志等行为的,立即带回询问、调查取证、制作案卷、审核裁决、执行等“一条龙”办案程序,凡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当场办结,避免拖泥带水。
据市交警一大队透露,7月18日上午8时30分,瓯海籍男子潘某驾驶一辆别克轿车沿大高桥由西向东行驶,因违反单行线规定,在行至府前街水仓大楼前面路段时,被执勤的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面对检查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发现其驾驶证处以暂扣状态,遂立即启动“一条龙”办案程序,发现潘某于3月7日晚,曾因酒驾被查,由此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证6个月,并被一次性记满12分。潘某在扣证期间驾车上路,最终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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