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房开欠债3.91亿元申请破产清算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昨天,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核作出裁定,受理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此前,该公司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鹿城房开”)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具有国家城市综合开发二级资质的集体性质企业。有关资料显示,鹿城房开曾是我市房地产行业内一家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企业,曾有多张响当当的“名片”:鹿城区明星企业、中国房地产协会会员和中房协城镇开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建设银行3A级信用单位等。
该公司曾经业绩斐然,先后开发建设市区丰收住宅区,吴桥一、二期工业园区,人民中路八组团和飞霞南路改建区,南浦大厦,双井头都市花园一号大厦和西进城口安置房,藤桥安置房等项目,还参与组建“永泰”、“华正”、“飞霞”三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公司,共同开发建设了飞霞南路永泰大厦、飞霞大厦、阳光花园等项目,为温州旧城改建和城镇建设作出贡献。
近年来,鹿城房开背负了巨额债务,最终被债务压垮。据悉,该公司拖欠银行到期贷款1741万余元,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7亿余元,拖欠税务部门税款1.11亿余元。
另外,该公司为北京裕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法院判决承担2290万元债务。因为此案,该公司的办公楼于2010年10月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此外,该公司还有其他债务。
相关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合计3.82亿余元,而债务却达3.91亿余元,已属资不抵债。目前,该公司账户已经被查封,无法正常营运。
7月4日,鹿城房开以资不抵债为由,主动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该法院于7月10日报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指定管理人。7月17日,通过摇号,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被指定为鹿城房开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