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存13亿余 “海鹤”原法定代表人将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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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三个多月前,折翼“海鹤”经司法重整后终于重新展翅;三个多月后,“海鹤”曾经的“第一把交椅”或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站上被告席。记者昨日从鹿城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受理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鹤药业”)原法定代表人叶可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曾经的他风光无限。2010年,旅意华侨叶可为等人注资管理海鹤药业,叶可为占股80%,成为海鹤药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他曾系温州市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瓯医药”)、温州百顺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间,叶可为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收购海鹤药业、兴瓯医药与重庆钰洲酒店、写字楼及资金周转等为由,并承诺给予月息一分半至六分不等的利息,先后向8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3亿余元。其中廖某、黄某等担保业同行、朋友及其他通过熟人介绍的人员共计38人已经报案,涉及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9亿余元。叶可为先后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收购上述公司与酒店、写字楼及支付利息等,现已造成上述众多人员的资金无法偿还。
去年7月17日,叶可为被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依法逮捕。今年7月29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鹿城法院将于8月14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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