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村长虚假投资获利3000多万 狂买豪宅豪车
核心提示:村里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和房开公司占有。其中村主任余乾寿家就占有安置房13套。
温州网讯 从2009年开始,温州永嘉江北街道新桥村村民就开始以各种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村里的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和房开公司占有。其中村主任余乾寿家就占有安置房13套。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各购得房子65套和44套。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永嘉县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原永嘉县江北街道新桥村村主任余乾寿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
这位曾声称为村里做了巨大贡献而“吃力不讨好”、“满腹委屈”的村主任余乾寿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仅仅安置房建设上,余乾寿敛财就逾3000万。
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不是村民所举报的,他占有了13套房子而取得呢?
村民举报:村主任占有13套安置房
村主任回应:只以成本价买了一套
新桥村位于永嘉县江北街道,与温州市区仅一江相隔。因为城镇建设需要,2007年下半年,永嘉县人民政府决定将26.5亩三产返回土地指标分配给新桥村,用于建设新桥第三期安置房。
因为地理关系,这里的房价接连攀升,这本是给村民带来福利的安置房,但部分村民反映至今没有拿到过一套安置房。569套安置房多数被村干部占有,其中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占了13套,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各购得65套和44套。村民急了,这么多房子,不是被村干部占有,就是被房产公司以成本价买去,我们的房子去了哪里呢?
对于占有13套安置房的说法,余乾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委屈,他说,那些房子是因为便于出售暂时挂在他的名下。经过记者多次采访核实,余乾寿承认2007年7月曾经以自己在新桥村担任村主任时间长,对村集体贡献大为由,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形成会议决议的方式,以成本价60万购得新桥大厦3001室安置房(面积约220m2),后于2009年6月10日以市场价每平方米8900元转卖给其他人,赚取差价135.8万元。
2011年9月,永嘉县纪委着手调查新桥村安置房的有关问题,余乾寿将获利部分全部退还到永嘉县江北街道办事处。
虚假投资获利3000多万
他不仅买了豪宅还买了5辆豪车
在采访中,余乾寿曾多次向记者诉苦,安置房项目开始于2007年。“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不愿意出钱,最后,两家房开公司和新桥村委会约定,他们垫资启动安置房项目建设。最终,这两家公司不仅拿到了代建管理费,还分别以成本价购得43套房子和66套房子。
这个苦衷一度成为焦点,昨天,记者终于从检察院得到了更为确切的真相。
新桥村要建安置房这一消息一传出,多家房地产公司均有意想代建该项目。这与余乾寿之前的说法完全相反。
浙江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启政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金龙尤为活跃,两人分别与时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的余乾寿经过多次“磋商”。“磋商”的结果是,取得代建权后,房开公司以成本价享有20%的安置房,但是所得利润要和余乾寿对半分。
如果自己明目张胆地拿到房开公司的分红,迟早会被发现,那么这个暗箱操作怎么进行呢?为掩人耳目,余乾寿授意由其朋友陈伟荣替他出面。2008年,余乾寿以陈伟荣的名义与两家公司先后签订虚假的合伙经营协议,并将协议落款时间提前到安置房项目开始时的2007年。之后,又通过虚假出资操作,形成已经出资合作的假象。在并未实际出资以及没有任何合作经营行为的情况下,余乾寿通过陈伟荣分别从王启政和杨金龙处拿到投资“分红”1475万元和1044.5677万元。除了投资“分红”外,余乾寿还通过各种名目和手段敛财,短短几年内,余乾寿收获3000多万暴利。
2009年至2010年,余乾寿用这些钱大肆置办私人产业,他花了500多万元在温州市区曼哈顿买下一处房产,仅装修费就用了170多万元。此外,又花费500多万在温州市区信河街再置下一房产。为了犒赏自己也为了彰显身份,他花费230多万元给自己买了保时捷和凌志轿车,又买了两辆奔驰和一辆宝马分赠给三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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