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房处长”受贿11万 一审获刑6年
核心提示:昨日,鹿城法院一审宣判原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蔡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蔡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温州网讯 “开房”上百次?生活作风有问题?老百姓对这名公职人员画满了问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后,是十几万元贿款、一只手机,让他的仕途画上了句号。
昨日,鹿城法院一审宣判原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蔡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蔡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今年间,蔡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医保定点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行政审批过程中,给予8名药店经营者以帮助,使得他们在医保定点审批、日常检查及重新确定资格等过程中得到照顾,收取上述8人送予的价值人民币11.2万元的财物及苹果4代手机一只。今年3月13日,蔡某因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劳动纪律、银行卡账号往来异常,接受中共温州市直机关纪工委调查,当日主动交代上述犯罪事实,4月1日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