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摔死女童嫌犯受讯时哭求判死刑

2013年08月25日 13:14:51来源:兰州晨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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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大兴摔死女童案中,韩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驾车人李明涉嫌窝藏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8月23日,根据北京电视台的一段视频显示,韩磊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痛哭流涕地称“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

  韩磊称,7月23日晚上,他跟李明等几个朋友一起在大兴旧宫吃饭、喝酒,随后几个人相约去唱歌。他从饭馆最后一个下楼,看见只有李明的车还在楼下停着,他就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等二人到了歌厅,停车位已满,二人就准备到马路对面停车。

  李明称,当时他“一看车位,有一个婴儿车,就想我不能碰着婴儿车”,就在他想着怎么停车的时候,韩磊已经与婴儿车旁边的女的就停车问题产生了争执。先开始他“也没看出来有愤怒什么的”,但只短短几分钟,车内的女童就被韩磊举过头顶摔在了地上。

  韩磊称,他乘坐李明的车逃离现场后,“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没有危险”。当警方发现他并将他带走后,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命案。

  韩磊面对检察官,哭诉称:“造成这种惨剧,虽然是突发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办案人员认为,韩磊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马路上的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明驾车帮助其逃离现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称,韩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原标题:北京摔死女童嫌犯受讯时哭求判死刑称“造成这种惨剧,自己每天特别痛苦,真的不想活了”)

N来源:兰州晨报|作者: 综合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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