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90后女子坚持要分手 遭男友拿裸照威胁

2013年08月26日 06:38:48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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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相恋1年的女友要分手,怎么办?湖北籍一男子想出了一个办法——以“祼照”威胁。让他没想到的是,女友不示弱,向警方报了警。

  8月23日晚,永嘉江北派出所接到90后女子小丽报警:男友要打她,还要用裸照威胁她,不许分手。

  当晚,派出所民警把小丽和其男友小军带到了派出所。小丽说,她和小军都是湖北人,都在瓯北打工。1年前,两人在一次老乡聚会上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便相恋了,之后住在了一起。同居期间,小军用手机给她拍了一些隐私照。“当时,我很爱他,他提出要拍照片,也没有拒绝就给他拍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小丽发现她和小军性格、生活习惯均有差异,便提出分手,并搬离了两人的租住处,但是小军穷追不舍。8月23日晚,小军来到小丽的住处,希望小丽回心转意,但被拒绝。于是,小军以手机里有小丽不雅照为由,威胁她与他在一起。

  这时,小丽才想起小军手里还有自己的不雅照,便去抢手机,未果。之后,她就报了警。

  当晚,当派出所民警告诉小军,如果照片流传出去,造成后果,将要负法律责任时,小军害怕了。他说,他爱小丽,并不会把照片流传出去,只是想挽回小丽而已。

  后来,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小军把手机交给小丽,删除了照片。

  派出所民警说,小军拍照片时,是经过小丽同意的,闹分手时,小军并未把照片流传出去,且未造成后果,因此未对小军采取强制措施。

  “情侣拍祼照有风险。”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云胜律师说,纵观近年发生的不雅照事件,情侣拍不雅照片之后,通常会把照片存在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中,但是,这工具极易丢失或损坏,因此容易引发不雅照片流传。其次,情侣拍不雅照片后,一旦反目,男方或许会做出不理智行为,把照片发布到网络上。

  如果,把女友祼照片发至网络,男方是否会违法呢?

  陈律师说,“艳照门”后,最高人民法院对传播淫秽物品罪作出了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图片的行为,只要传播数量、范围、情节轻重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触及《刑法》,构成刑事犯罪。比如,利用网络传播属于淫秽图片的“艳照”200张以上,或传播至网上使点击达到1万次的,传播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N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记者 郭进 通讯员 陈王都 |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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