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启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 9种贿选行为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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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从本月起,我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昨天,全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透露,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选择1个乡镇(街道)或者若干个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试点。试点一般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顺序进行换届。
据了解,试点工作到10月下旬基本结束。记者从试点工作方案中获悉,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自荐人)要符合“四要五不能”的要求。同时,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委员,大幅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要全面推行“自荐直选”工作。鼓励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通过推选成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一般不少于35%。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对《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明确的9种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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