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称遭盗窃 涉案女子反称遭强奸

2013年10月15日 06:40:00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苍南男子黄某报警称,自己的万元金项链被此前同车的女子林某盗走,结果警方找来林某一问,林某反称自己在车内遭黄某强奸。最后经警方查明,两人都不是好人。

  温州网讯 苍南男子黄某报警称,自己的万元金项链被此前同车的女子林某盗走,结果警方找来林某一问,林某反称自己在车内遭黄某强奸。最后经警方查明,两人都不是好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10月13日中午,黄某向苍南龙港警方报警,称自己的一条金项链被林某盗走了。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了林某,结果牵出了另一起案情。

  经了解,福建女子林某在苍南龙港某酒店当客户经理,兼职一家娱乐场所的包厢服务员。黄某是苍南本地人。今年5月,林某在娱乐场所上班时认识了黄某。

  10月12日晚上,黄某约林某外出吃夜宵。两人一直喝到次日凌晨1时许,黄某说要送林某回家,谁知黄某把车开到一个较偏僻地方,熄火关了车灯,对林某动手动脚,欲行不轨,林某的极力反抗让黄某未能得逞。在反抗中,林某抓破了黄某脸颊,还抓落了黄某脖子上的金项链。黄某眼见不能得逞,只得放林某离开车子。林某在离开车座位时,摸到屁股底下的金项链,就趁黄某不注意,把金项链塞到鞋子里。次日中午,黄某发现自己金项链不见了,就报了警。据悉,这条金项链重47.31克,市场价约12000元。

  据林某说,在吃夜宵之前,黄某就说好给她小费,可后来向黄某要小费时,黄某称身上现金不够。在座椅上摸到金链项后,林某看黄某喝得也差不多,她就索性拿走了金项链,给自己当“小费”。

  当天晚上,林某回到暂住点,把金项链藏到卫生巾里,再把卫生巾放进行李箱,用密码上锁。事后,林某带着民警在她出租房的行李箱里找出了金项链。

  昨天,黄某涉嫌强奸,林某涉嫌盗窃,双双被刑拘。这正是:

  男欢女爱莫强求,

  盗取财物不应该。

  男子贪色女贪财,

  各领罪责实可哀。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薛建贺 漫画杨长旭 |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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