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下月25日起黄标车、无标车限行
核心提示:从11月25日起,市区部分范围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温州网讯 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市区实施黄标车及无标车限行的通告》,从11月25日起,市区部分范围禁止没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限行区域:南至锦绣路,北至望江路,东至环城东路、飞霞北路、飞霞南路,西至勤奋路、双南线(不含上述道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限行时间为:11月25日起,每日7时至22时。
在限行区域和时间里,凡是车辆挡风玻璃上张贴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均可照常通行。而黄标车(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和无标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一旦闯禁,市政府通告要求交警部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进行处罚,但并未提及具体处罚标准。该办法第75条第1款如是说明:“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罚款100元。
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还可处一次记2分的处罚。
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对符合“国I”及以上标准的汽油车和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绿标车”);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简称“黄标车”)。
相关链接:如何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
我市环保部门针对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开展环保标志申领集中受理服务工作:
凡在温州市注册上牌,尚未领取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可于10月31日前(工作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市区及各县指定领取点详见二维码)。此次快速申领主要面向:今年已经过年检的车辆以及年检期内的新车,领取的环保标志有效期至该车下次年检时间为止。今年11月份之前年审的车辆和异地委托温州进行年审的车辆,则需年检时经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检测后直接申领。
领取时需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据温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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