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幼儿园空气排查结果严重不合格者停课整改
核心提示:抽查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课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温州网讯 寝室有使用紫外线杀菌灯吗?教室所用涂料是否安全?日前,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卫生局、温州市环保局等联合发布了针对学前教育机构室内空气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市幼儿园将全面启动室内空气质量检查。针对中小学校的检查随后也将启动。
据介绍,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具体包括:采用集中空调时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采用分散空调时应保证室内新风量满足卫生标准要求;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宜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并定时进行杀菌;严禁种植有毒、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气味的植物;严控使用室内各类涂料、板材、墙纸、木地板、课桌椅、胶黏剂等含有大量挥发性有害物质的材料,等等。
据悉,10月,各县(市、区)教育、住建、卫生、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将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年内新装修或有群众举报室内空气质量有问题的学前教育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11月,市教育、住建、卫生、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将开展抽查并通报结果。抽查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课整改,直至复查合格。
另外,我市还将建立常态检测机制。根据通知要求,各学前教育机构在每学年开学前、实施改造投入使用前、更新或添置设施设备以及发现室内空气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