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推非现场记分网上处理服务 在家也能缴罚款

2013年10月30日 14:56:24来源:温州网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网上处理”下月试运行,还有些限制条件

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平台

  温州网10月30日讯(见习记者 潘涌燚 通讯员 周沪 李伟)今后,温州广大车主足不出户,点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在线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了。10月30日上午,记者从温州市交警支队获悉,继推出“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之后,从11月1日起温州交警网“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处理”服务也将投入试运行,车主只要登录由本网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的“温州交警网”,在家点点鼠标,就能完成6分(含6分)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该项网上服务举措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中也尚属首创。

  目前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处理”服务还只适用于车辆与驾驶证合一的对象。交警部门提醒,在试运行期间,如果车主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wzsjjzd@sina.com

  温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车主需要前往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行为。通过使用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平台,根据测算,全年可减少车主出行量近5万车次,大大减轻了道路交通压力。今后,交警部门还将及时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拓展该平台的适用范围,真正实现将电子科技运用到交通管理实际领域。

  网上“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处理条件

  (一)“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车辆限制条件

  1、网上记分违法自助处理暂对温州地区牌号小型自备客车;2、违法自助处理与车辆上牌登记时的手机号捆绑;3、针对记6分(含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现场记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驾驶证限制条件

  1.网上记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暂对温州市车管所核发的驾驶证,并且是车主本人的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车辆,并由申领驾驶证是登记的手机进行验证;2.驾驶证已记满12分或网上自助处理后记满12分(含),驾驶证被暂扣(扣留)、被吊销(撤销、注销)、准驾不符的或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等,系统不予处理。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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