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倡导“低碳诉讼” 接收电子版证据副本

来源:温州网作者: 汤婧婧 2013-10-31 15:16:42
核心提示:当事人起诉时,如果证据副本过多,在至少提供一份书面证据副本的基础上,可以选择用光盘、存储卡等载体存储证据副本以取代纸质材料,即其余副本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电子版证据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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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10月31日(记者 戴玮 通讯员 汤婧婧)10月31日记者从温州中院获悉,该院即日起开始接收电子版证据副本。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起诉时,如果证据副本过多,在至少提供一份书面证据副本的基础上,可以选择用光盘、存储卡等载体存储证据副本以取代纸质材料,即其余副本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电子版证据副本。

  之所以推行证据副本电子化,该院金融庭庭长高兴兵给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以手头的信用证纠纷案件为例,原告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被告有十五人之多,原告向我们提供了十七份证据副本,每份多达五百页,我们随起诉状寄给十五个被告的证据副本整整有四大箱,粗粗估计单单就快递邮寄费用都要上千块,更别提之前复印付出的人力物力及纸张的浪费。”

  随后,高兴兵向记者展示了桌面上三个大包裹,“这是早上刚刚邮局退回的,估计接下来陆续还会退回。因为有些案件被告下落不明,退回的材料只能作废,我们还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销毁。”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该院金融审判庭已收案1482件,结案1638件。案件如此繁多,且案件本身书证非常庞杂,加之金融类案件大多被告众多,目前证据副本又大多以纸质邮寄形式送出。邮局统计数据显示,单就今年9月,该庭已经寄出快件734份。

  “试想一下,每位被告都要收到原告厚厚一摞的证据副本,浪费可想而知,如果用光盘、存储卡形式寄出,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没有浪费司法资源,要低碳环保得多,也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高兴兵庭长说。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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