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前瞻:改革力度超以往 让民众共享改革红利

2013年11月05日 12:59:42来源:中国新闻网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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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马海燕)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注意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一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接见外宾时提到了“解决发展问题、改善民生仍是我们的第一要务”。

  从不关心政治的45岁安徽籍包工头徐根苗也发现:还有几天就要召开的三中全会突然跟自己有了联系。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当天,关注户籍制度改革、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房产税等成为各大网站的热门标题。

  在京务工人员关注全会

  徐根苗在北京做房屋装修20年,这几年在“限购”等多种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他的生意已经不如以往。此次中央要加大保障房建设,似乎可以预见他的生意又可以好转了。

  就他本人而言,在北京按户口“限购”前他已经有了两套房,如果征收房产税,不知道会不会涉及自己。当时是想为两个孩子在北京扎根打下基础,但现在大儿子跟着自己做装修,小女儿在老家上学,似乎离用得到这套房子还很远。

  徐根苗也想把女儿接到北京上学,但在北京上完学还得回安徽高考,教材、题目难度都不同,在北京接受教育再回竞争激烈的安徽肯定考不上大学。所以在北京上完小学后,徐根苗把孩子送回了老家县城的中学。自己没有念过多少书的徐根苗想要孩子能圆大学梦。“虽然我挣的钱比你多,但我们在这个城市还是外来者。我希望我的女儿像你们一样,上上班不用挣很多钱,但有一份体面的生活。”徐根苗这样告诉记者。

  虽然徐根苗希望儿女获得城市户口,但他自己却不愿转为城市户口,因为家里还有宅基地和农田,种田不要钱,宅基地还有可能因城镇化受益,而且他再过15年就可以领到“退休金”了。

  像徐根苗这样在城市流动的外来务工者中国目前约有2.3亿。在大城市落户、安居、乐业,享受同样的教育、医疗、养老保障,让第二代成为真正的“城里人”,是他们的目标。

  制定深化社会领域改革路线图

  对决策者来说,户籍制度、教育体制、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乃至更广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等等社会领域的改革确实是一个更大的改革难题。统筹城乡改革,让农民、城市流动人口、城镇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预期也将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内容。人们期待即将于11月9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制定路线图。

  民生与社会管理改革是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之初就制定的目标。2012年11月17日,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13年3月17日“两会”刚刚结束,新就任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承诺“用改革最大红利让广大人民受益”。

  2013年1月,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李克强强调:“改革是最大红利,其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受益。”这一年,“新农合”扩大报销病种,覆盖更多农村人口;城市医疗服务开始分级,社区承担的医疗服务功能加强。

  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不同行业和领域都在探索改善收入分配的方法,虽然迄今尚未出台,但观察家们认为,这是在为全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路。

  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彰显食品药品监管提升至更高级别。这一年,温州苍南首起“地沟油”犯罪案件主犯被判刑全国轰动。

  10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传递的“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的信息,已经到达如徐根苗这样的普通劳动者。

  让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刘精明印象最深的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进步。社会保障范围逐步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从单位职工扩大到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企业退休养老金连续八次进行调整,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也有所提高,这让民众得到了真正实惠,也让徐根苗这样的人有了“退休”后的期盼。

  专家预料改革深度广度超过以往

  然而,社会领域的改革步履维艰,似乎改革离民众期盼的“上好学”、“看病不难不贵”、“居者有其屋”、“呼吸上新鲜空气”、“吃得放心”等等基本要求还很远。刘精明认为,这就是人们熟知的“改革进入深水区”。不是说越改问题越多,而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深藏的问题逐渐摆到面上,人们对改革和政府有了更多期盼,也对更优质的生活有了更高期待。

  胡鞍钢认为,“我们发展的目的是‘富民强国’。因此发展的好坏、政绩的大小,就要看如何解决好民生问题。”他预料,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未来十年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决定》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不仅可能专门专题深入讨论,而且所涉及的内容和举措应超过历次改革决定。

  胡鞍钢告诉中新社记者,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共计50条,涉及社会体制改革方面的有4条,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有3条,教育体制改革有1条;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决定》,共计42条,涉及社会体制改革方面的有4条,分别关于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教育体制、公共卫生体制改革。

  强化公平因素形成和谐局面

  胡鞍钢预计,此次全会《决定》将根据中共十八大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专门就社会体制改革作出部署,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进行了具体设计,以便实现两个核心目标:一是保证解决民生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大大地强化了社会主义公平因素;二是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具体而言,如“劳有所得”,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主要是采取重大措施,具体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两个同步和提高两个比重,即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也扩大居民的收入来源,例如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居民合法性收入,保护居民合法性财产,同时也取缔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让人民富裕起来,仍然是党的“富民政策”。同时,也要建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使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目前已经开始下降的趋势能够持续下去,让人民共同富裕起来,也为将来让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打下制度基础。

  又如“住有所居”。10月29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讲话,已经传递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信息,这也涉及到千家万户。对世界最大城镇人口规模、且还在迅速成长的中国,实现“住有所居”任务十分艰巨,更需要制度创新。为此,习近平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看,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节约资源、安全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而对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重要任务“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胡鞍钢说,三中全会的决定将进一步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根本改变中国特有的“一国两制”或“一国多制”,如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农业与非农业二元结构,城镇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二元结构、正规与非正规就业人口二元结构,我们称之为中国的“四元结构”。破解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四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无论是在基本公共服务还是基本社会保障方面,实现一体化、均等化和全体人口全覆盖。(完)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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