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住宅新建改造停车库 每个车位最高补助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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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旧住宅小区新建改造停车场库将受鼓励,每个车位最高一次性或可获4万元资金补助,这是昨天公布的《温州市旧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里透露的。
旧住宅小区停车难向来是个棘手的问题,而就地挖潜、提升旧小区停车能力,无疑是个现实管用的办法。《暂行办法》提出,要因地制宜利用绿化、广场的地面、地下空间和拆除违法建筑与闲置场地等的地面、地上和地下空间来设置停车设施,改造非机动车库,新建地下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和立体停车楼等方式,缓解这个难题。
市区两级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旧住宅小区新建改造停车场库。由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申请,属地政府负责旧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改造审批工作,对列入年度建设改造且停车泊位数在20个以上的项目,按不同类型停车设施一次性给予每个车位4000-40000元资金补助,其他类型按建设难度在上述范围取值,补助金额由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在旧住宅小区内建设改造停车场库将享受免交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旧住宅小区新建停车设施需遵循“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由建设业主会同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或专业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规范停车行为,对经营收费、收益使用、管理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暂行办法》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已建成的小区停车场库挪作他用。改变停车场库使用功能的,由属地城管与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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