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被一辆车撞倒在地 接着被一辆出租车卷入车底

2013年11月15日 07:14:56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昨天凌晨,在温州市区人民东路浦发大楼前,偶有车辆驶过,一位阿婆沿着斑马线横穿马路。

  谁也不曾想到,悲剧正悄悄拉开帷幕。

  当阿婆走到马路中央时,先后被两辆车子撞击,最后一次还被带出数米远。

  两起事故之间只隔了8分钟。

  事件回放:

  根据交警提供的事发路段两段监控视频,事发经过被完整还原。

  图一:昨日凌晨1时57分许,一位阿婆正步履蹒跚沿斑马线由北往南斜着横过道路。

  图二:突然,一辆两轮机动车沿人民东路由西向东疾驶而来,与阿婆撞了个满怀,两人都倒在了地上。

  图三:机动车司机扶起车子,把掉落的物品搬到车子落脚处,随后自顾离开了。阿婆支撑着身子从地上坐起,却站不起来。当时现场有一些路人经过,但无人伸出援手。

  图四:昨日凌晨2时5分许,阿婆依然坐在原地。这时,一辆出租车沿人民东路由西向东驶来。

  图五:阿婆被卷入车底,带出数米远。

  图六:出租车司机感觉到不对劲,赶紧倒车。阿婆躺在人行道上,伤势不轻。另一途经现场的出租车司机打电话报了警。事后,交警现场勘察,发现两条带血的刹车痕迹约3.6米长。

  第一次被撞

  司机问需不需要送医

  阿婆没力气回答

  对方就走了

  昨晚6时许,记者赶到温医附二院急诊室,见到了受伤的阿婆。

  阿婆姓王,躺在担架上的她,看上去身形瘦小。

  她的老伴儿于大爷正坐在一旁陪着她。于大爷说,王阿婆今年60岁,两人是安徽人,来温州拾荒有8年了。两个儿子都在老家。事发后,他已经通知大儿子。

  “被撞时,我正好在不远处捡垃圾,没想到她出事了。”于大爷有些地方口音,他说,当天晚上,他和老伴儿出来拾荒,他走在前面,老伴儿腿脚不方便,就跟在后面。因为有时两人会分开“工作”,所以看到老伴儿没跟过来,他也没在意。昨晚凌晨3时许,他听老乡说老伴儿出车祸了,才慌忙赶到附二院急诊室。

  这时,王阿婆张张嘴,想说些什么,于大爷赶紧凑近听,并“翻译”出王阿婆说的话,当时被撞之后,司机下来问她需不需要送医院,她没力气回答,那人就走了。

  记者凑近问,知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王阿婆说不知道,她自己可能晕过去了。

  急诊室工作人员介绍,王阿婆送来后经检查发现,她左侧手臂和左侧腿骨骨折,已用石膏进行固定包扎,此外牙齿被撞掉了几颗,所幸脑部等均未受伤。医院建议阿婆进行手术治疗。目前王阿婆的医疗费均由医院绿通资金支出。

  第二次事故

  出租车司机说夜间视线太差 当他发现不对时已经晚了

  目前,这起事件已移交事故中队立案调查。

  第一起事故中的肇事司机仍联系不到。

  第二起事故的出租车司机是江西籍郑师傅,当时警方赶到现场时,郑师傅已将车停在路旁。郑师傅说,当时夜黑视线差,他没看到前方有人,当发现情况不对时,他立即急刹车,但已经晚了。

  郑师傅当时有没有超速?交警称,虽然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行驶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但事发地点位于市中心,并无测速设备,很难鉴定是否超速。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确定责任比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等,并结合两次事故中肇事司机的责任大小,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定责任比例,以作为处理交通事故及主张民事赔偿的证据。

  其次,及时确定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的权利主体。经鉴定,若该受害女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本人就可依法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向侵权人进行民事索赔,反之,若该受害女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应依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为更好地维护本人利益,并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建议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提醒:

  夜间行车

  车速每小时30公里,用近光灯

  每小时30公里以上,用远光灯

  夜间行驶中,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灯光照出30米以外。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上时,应使用远光灯,灯光必须照出100米以外。夜间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实验:

  低速行驶,一般20米外发现有情况

  都还来得及刹车

  那么夜间开车,是否很难看清前方突发情况?

  昨晚8点30分,记者在海事路与瓯江路口做了个模拟实验:将冬季盖的厚被子随意折叠,放在路面上,模拟倒在路边的王阿婆。由10余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以35公里/小时的速度,从距离被子50米处开始开车,直到看清路面上的被子后停车。

  李师傅在温州开夜班出租车有五六年了。他说,司机在后半夜开夜车,人处于相对疲劳的状态,再加上光线较昏暗和路面上行人、车辆不多,很容易放松警惕。一旦不留意,就容易造成忽视前方障碍物的情况。因为实验前,他已经知道前方有障碍物,潜意识中已经比案例中的肇事出租车司机更提高警惕,因此实验结果是相对理想的状况。以城市中普通的行驶速度来说,一般20米外意识到有障碍物的话,都还来得及刹车。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见习记者 杨信良 王怀慈 通讯员 方刚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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